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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011-337257 主题分类: 2020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0-11-13 11:50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四次会议第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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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西山区九届四次会议第201号

发布时间:2020-11-13 11:50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张燕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房产中介乱象,规范行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辖区面积881.32平方公里,下辖10个街道办事处,121个社区(含旅游度假区划入的10个社区),全区人口约114.69万人。目前,全区流动人口预估保有量约60万人,在全区总人口占比超过50%。主要集中分布在福海、前卫、金碧、永昌和马街街道。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经纪机构工商注册情况,我区辖区范围内注册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共计1169家,已在昆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系统登记的机构有366家,其中,登记的总部有32家、门店有327家、总部+门店7家。

我局根据《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昆明市西山区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和市区工作安排,依据职能职责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相关工作。

(一)大力开展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宣传

我局制作了《房屋租赁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册》4000册,以多形式、多角度地向中介机构、出租人、承租人等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违规租赁行为,积极整改。

(二)积极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我局在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设立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便民窗口,2020年上半年共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68件,备案房屋面积约3万平方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的有关要求,我局积极推广使用昆明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小程序,出租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可通过登录微信小程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实现了线上+线下全面覆盖,进一步提高了办事质量和效率,方便了群众,住房租赁信息也将有效纳入管理,保障租赁双方权益。自2020422日小程序上线使用以来,在线登记有18620件。

(三)成立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专班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转发《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切实做好西山区辖区范围内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工作,规范住房租赁中介市场秩序,提高中介机构服务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专班并设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对辖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等行为的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整治。

(四)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发布举报公告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市区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要求,我局协同区发展改革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网信办、区城市管理局6家区级部门联合发布了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2个方案,并设立举报投诉渠道。

(五)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

经我局调查梳理:荣城地产、新亚地产、尊园地产、中环地产、邦房地产、德佑地产、链家地产的门店数量占西山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总数量的65%左右。通过到门店现场检查、抽查合同等形式对上述几家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检查,其他门店数量较少的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违规现象的租赁中介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荣城地产、新亚地产等公司负责人到我局开展座谈会,发放《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多个法律法规资料,要求各家负责人在公司组织员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就各家存在的问题责令其开展自检自查,将自检自查情况报送我局并完成整改;要求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进行备案。同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排查中介门店数量共计216个,重点整治问题较多的中介机构2家,纠正和查处了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问题;办理信访件4件、12345市长热线45件、群众来访来电投诉21次,办结率100%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加强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整治

与公安、市场监管、城管、街道等部门协同配合,依托区域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检查。指导行业协会进一步完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督促行业协会做好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评价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行业诚信申报经纪机构(门店)366家,从业人员1395人,协会共计发放152套诚信经营公示牌。

一是全面清查和摸排房屋租赁和经纪机构的基本情况,对其是否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进行核查。

二是通过联合街道、社区加大日常巡查巡检,对房屋租赁和经纪机构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给予及时纠正。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在房屋租赁市场的信息咨询、评估等服务的发展,为租赁双方提供全方位内容丰富的服务。

三是我局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时,应当对房源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所发布的房源信息应当实名并注明所在机构及门店信息,其包含房源核验码、房源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内容,满足真实委托、真实状况、真实价格。

(二)推进整顿规范房屋权属不尽审查义务问题

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机构、房地产互联网服务平台备案审批,建立互联网数据服务平台及诚信体系,对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的机构纳入登记备案管理,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非法房屋中介机构进行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整治和整顿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促进房屋租赁和经纪机构的合法经营。

目前,省市区住建部门正按照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要求推进相关工作。

(三)加大对乱收费问题的巡查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巡检力度,将收费项目公示纳入检查范围。二是要求各经纪机构、租赁机构、网络平台建立健全内部投诉处理机制,倡导企业主动解决矛盾冲突。三是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多渠道投诉处理机制,发挥行业诚信体系作用,引导监督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受理、审核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向群众进行反馈;四是进一步加强对企业、行业协会的监管,加强政策宣传与普法教育,促进行业自律,提升服务质量,减少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继续贯彻落实《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云南省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实施细则》《昆明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昆明市西山区房屋租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做好辖区范围内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加强对出租房屋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居民提高安全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形成住房黑中介群租、群居现象专项治理的舆论氛围,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专项整治,营造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

(三)加强监管,形成合力

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执法检查。联合发改、城管、市场监管、公安、城管、金融办、网信办、街道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房产中介机构的管理。针对存在的乱象行为,采取借助市房地产开发与经纪协会平台及管理的方式,联合房产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召开专项会议,要求中介机构自检自查并报送排查情况、台帐等。对照整治内容开展现场检查、合同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日常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建立台账。对公司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将记入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028

(联系人:吴衔 联系电话:683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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