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财政局关于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24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微改造资金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升辖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消除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带来的安全隐患,营造环境优美、补齐配套设施完善,适宜人居的居住环境,永昌街道办事处金牛社区佳华苑、益康路社区2号院被列为西山区人民政府2017年“微改造”项目,现工程已经结束验收合格。
根据《2017年微改造项目工程决算资金尾款拨付申请表》《昆明市西山区审计局审计报告》(西审报〔2019〕5号)文件内容,涉及我处2个工程项目金额总数为8062287.40元(大写:捌佰零陆万贰仟贰佰捌拾柒元肆角),按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拨付2017微改造项目工程结算资金尾款的批复》(西政复〔2019〕278号)文件内容及按照《西山区2017年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区财政承担80%、街道承担20%,资金分摊比例,区财政承担金额为6449829.92元,已经拨付至永昌街道办事处,街道按照相关要求已经拨付给施工方,街道自筹金额为1612457.48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贰仟肆佰伍拾柒元肆角捌分)。
永昌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办事处的资金来源为:1.区级财政每年按照街道办事处人头拨款的办公经费;2.区级对应部门专项资金拨款。街道办除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外,还有民生事业、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综治维稳、文明城市创建及各项迎检等工作资金支出压力较大,实在难以承担20% 即1612457.48元(大写:壹佰陆拾壹万贰仟肆佰伍拾柒元肆角捌分)的自筹部分资金,恳请区政府给予统筹解决此项资金问题。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已查阅2017年微改造相关资料, 2017年永昌街道办微改造项目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决算金额为8,062,287.40元,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2017年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17﹞41号)要求,按照“区级财政承担80%,街道承担20%”的原则,西山区财政局已拨付项目资金的80%,即6,449,829.92元,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建议永昌街道办事处统筹片区工作经费等自有资金,解决微改造资金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关注我区老旧小区微改造工作,同时积极按照上级安排及自身职责做好财政工作,为全区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2020月11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建辉 联系电话:6822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