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困难群众享受二季度免费电量政策
发布时间:2020-09-17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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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为提升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确保电价扶持政策“应享尽享”,对享受免费电量的用电户电费由“即征即退”调整为“先征后返”,即供电部门先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再由民政部门将免费电量金额兑现到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政厅发文《关于调整完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免费电量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对低收入群体给予每户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电量,每千瓦时按云南电网居民生活用电最低一档电价0.36元执行。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西山区供电公司及时将免费电量金额划拨到经区民政局银行账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为适应低收入群体动态和信息化管理要求,我局对西山区的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进入了认真核实,确保了人员信息的真实准确,并及时录入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确保了免费电量电费的精准发放。对我区2020年4-6月的在保的城市低保户和特困户按月进行发放,共发放免费电量电费77517元。
今后,区民政局和供电局会加大免费电量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执行情况,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