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向河道排污环境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简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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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向河道排污环境违法行为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河道治理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向河道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杜绝废水直排河道。2020年5月26日晚上,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会同西山区水务局执法人员、西山区河湖长办工作人员及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工作人员对螳螂川西山段河道及周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夜间巡查、检查。
巡查过程中发现昆明闽海纸业有限公司正在通过私设的暗管向螳螂川西山段河道(海口河)排放废水,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污水进行了取样。根据检测报告数据显示,昆明闽海纸业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污水的污染物浓度为:PH6.38、色度80、悬浮物8650mg/L、化学需氧量13100mg/L、氨氮14.8mg/L、总氮176.9mg/L、总磷5.02mg/L,22时58分取样结果PH7.62、色度8、悬浮物44mg/L、化学需氧量69mg/L、氨氮1.066mg/L、总氮4.49mg/L、总磷0.217mg/L,其结果已超过《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规定的排放标准,即PH6-9、色度≦50、悬浮物≦50mg/L、化学需氧量≦100mg/L、氨氮≦10mg/L、总氮≦15mg/L、总磷≦1.0mg/L,其中COD超排放标准131倍,悬浮物超过排放标准172倍。针对昆明闽海纸业有限公司私设暗管超标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西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河道及河道周边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向河道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我区水环境整治及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