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措施的意见》文件的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公众更好的了解《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措施的意见》(西政发〔2020〕3号)(以下简称《20条措施》)的政策措施,帮扶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企业,鼓励驻区企业提档升级,吸引优质企业落户西山,促进辖区实体经济发展,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新冠肺炎疫情对2020年经济与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今年稳增长政策的制定,既立足当前有效应对疫情,又统筹兼顾全年经济稳定运行,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在学习借鉴北京、浙江、安宁市及官渡区等帮扶中小企业政策举措上,全面总结既往年度稳增长政策实施的经验基础,聚焦打造更具活力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中枢门户区,精准扩大有效投资,全面推动“4X3”产业体系发展,制定有针对性的稳市场、稳企业、稳增长、稳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今年的稳增长政策共分8大版块,从政策层面上考虑,围绕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提出帮扶中小企业政策板块,围绕促进固定资产投资增量提质提出促进有效投资政策板块,围绕有效推动《西山区发展战略规划》“4X3”产业组合体系发展,提出做优基础产业、做大配套产业、做强主导产业、做活机会产业、培育新经济支撑等5个政策板块,围绕提升政务服务、吸引优质企业入驻西山提出提优营商环境政策板块;从扶持着力点上考虑,一方面着力于中小企业政策帮扶、共渡难关,坚定发展信心,另一方面瞄准“4X3”产业组合,旨在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入挖掘高质量增长动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提出20条扶持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版块:帮扶中小企业(共4条),主要举措是,增强金融支持、加大财税支持、加强稳岗支持、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4个方面。
第二版块:促进有效投资(共1条),主要举措是,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强化各类要素保障、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建立健全项目协调服务机制等4个方面。
第三版块:做优基础产业(共3条),主要举措是,发挥地产多元效益、培育发展新型化工、提升发展装备制造等3个方面。
第四版块:做大配套产业(共3条),主要举措是,发展商贸物流、发展文化创意、发展主题旅游等3个方面。
第五版块:做强主导产业(共3条),主要举措是,发展大健康、壮大数字经济、发展服务贸易等3个方面。
第六版块:做活机会产业(共3条),主要举措是,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发展金融结算、创新军民融合等3个方面。
第七版块:培育新经济支撑(共3条),主要举措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扶持工业转型升级、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等3个方面。
第八版块:提优营商环境。主要举措是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与效率
三、政策兑现
今年,我区稳增长政策继续推行“领导小组—工作推进小组—专员责任制”三级工作推进机制。今年共设12个工作组,12个工作小组制定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并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解释与执行,进一步对各产业、重点行业的扶持范围、对象、标准和申报流程进行细化和界定,便于企业清晰理解政策并申报。
四、适用范围
根据我区实际,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必须在西山区注册、办理各类登记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本政策所适用“新设立、新引进、新认定、新评定”企业,指每年新纳入西山区税收征管的独立核算企业,不含将现有企业拆分或变更注册名称而设立的企业;获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需承诺5年内不得将工商注册、纳税、统计等关系迁出西山区,否则将收回其获得的扶持资金,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不再享有西山区任何扶持政策。对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社保纠纷或被税务部门查处偷漏税行为的,不得享受本政策。
五、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市颁布新政策,按新规定执行;原西山区内同类政策条款,不重复享受;原西山区内政策条款与此不符的,按本政策执行。
若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在同一领域(行业)内符合多项扶持补助政策标准,择优扶持;若同一企业不同项目在不同领域(行业)达到多项扶持补助政策标准,可同时享受各领域(行业)扶持补助政策;同一项目如同时达到区、市两级扶持补助政策标准,可同时享受区、市两级扶持补助。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