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部门: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2020年1月31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遏制疫情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确保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贯彻执行到位,做好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切实打赢疫情防控战役。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更好、更有效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经局党组研究,成立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问题。
组 长:欧秀川 原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子鉴 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志伟 原区环保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长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子鉴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志伟大队长兼任。
三、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习近平总书记1月27日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在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严峻斗争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带领广大人民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区委区政府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务必提高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英勇奋斗、扎实工作,教育引导所属人员做好个人自身防范。
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每日收集分析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四、严密防范,认真落实防控措施
(一)强化部门责任
严格贯彻执行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的会议精神,局机关各科室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部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单位的面对疫情的防范意识、加强对医疗废物的监管。
(二)强化医废监管
1、按照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工作方案通知》(昆生环通〔2020〕10号)的要求,管理科、监察大队加强对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和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管理科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通知》的要求,每日督促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如实上报收集、贮存、处置数据,于每日上午10点前上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2、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武汉来昆人员疾病监测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严格按照“日报告”制度,统计本系统内人员情况,局办公室每日汇总本系统内人员情况后,由局办公室每日14:00前报送本系统《疫区来昆人员追踪信息统计表》至市生态环境局。下一步局机关各科室部门继续按照“日报告”制度,认真遵照执行每日人员情况上报工作。
3、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和市、区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我局对辖区内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管,按照《关于持续推进报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管理科、监察大队报送辖区内医院前一天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监督检查情况,于每日16:00前至市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直至疫情结束。
4、按照昆明市疫情防控部署工作及安置点公布的名单,由管理科、监察大队牵头,各科室配合,做好非医疗机构的管控工作,针对定点安置酒店、已经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强化对疫情隔离区疑似病例患者使用过的沾染物的处置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对医院污泥处置监管
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管理科、监察大队牵头,各科室配合,在疫情期间加强对医院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置的监管,既要保障处理能力和运力,又要确保各个环节的环境安全。
(四)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由大气办牵头,监察大队、监测站配合做好辖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对工业企业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由监察大队、监测站牵头,各科室部门配合,依据医疗机构废水排放控制标准,严格按照环境监测采样、分析、质控等相关技术规范对辖区重点医疗机构废水总排放口从环境污染安全管控角度进行监管、监测。同时,加强对饮用水源地及周边水质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其上下游信息通报机制。
(六)强化应急值守工作
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局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局办公室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期间本系统内值班值守工作,由局领导带班,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做到防控处置快响应、不间断、能保障。将每日疫情日报告14:00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管理科、监察大队,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认真做好应急疫情防控工作。
(七)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宣传
法规宣传教育科牵头,切实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及时转发转载国家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广泛宣传疫情预防知识和措施,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勇气。切实加大肺炎疫情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工作措施的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八)严格工作纪律
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得到规范处置。要切实开展专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场所要全覆盖,适时组织检查组严格进行抽查。要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转移、倾倒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规定、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履行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职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区级各部门的横向联动关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后续工作严格继续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及时开展。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
2020年1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