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街道办事处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01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年初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理清普法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各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现将我处2019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公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内容上关注城市化、信息化、民生化以及社会发展需求,服务政府中心工作;形式上注重法治理念的传播、法律信仰的培育和法治文化的熏陶,从而把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意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效果上通过有效的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贯彻落实《西山区2019年依法治区宣传工作方案》,法治永昌建设成绩显著。
(一)加强创文法治宣传 深化“法律六进+N”活动
我们通过开展送法进单位、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人心。按照区委、区政府以及区普法办的工作部署,今年我处在普法、法治宣传工作中,注重加强了创文法治宣传,并做了以下大量工作:一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创文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为了加强创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服务重大投资项目,出动法治宣传车6台次,人员120余人次,深入社区、街巷,发放宣传资料,积极地宣传与拆迁和建设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相关内容,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使相关户主自觉依照法律法规合理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促进法治宣传方式多样化。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在调处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中宣传法律,讲解法理,普及法律,从源头上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工作。三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有特色。根据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各单位实际,永昌司法所于2019年5月中旬至5月底在永昌中心公园、中小学校、各社区小广场等场地相继举行“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宣传活动。永昌街道及16个社区居委会及部分驻区单位共160余人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活动产生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深受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年内,我们组织街道领导干部、公务员、社区领导以及普法志愿者开展了《宪法》、创文法治宣传、扫黑除恶宣传教育等活动70余场次,参加活动人员达12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多份(册),受教育群众达50000余人次,深受当地干部群众、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的称赞。
在街道法治建设工作中,党工委主要领导听取了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街道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年内,街道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了“法律六进”及“法律进机关、进商会、进企业”(简称法律“三进”)、“三八”妇女维权、“3·15”维权日、禁毒宣传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助残宣传日、“9·18”人民防空宣传等。与此同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街道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新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教育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宣传宪法。此外,还组织完成了干部在线学法、学习强国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立足调解纠纷促和谐,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成绩显著
一是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永昌街道人民调解员的年龄结构老中青结合,以中青年为主,文化层次以高中、中专为主。目前,永昌规范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机构健全,规范化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100%。二是进一步完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社会创新管理平台。三是加强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今年1-12月,本地区无群体性械斗事件发生,切实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活动。
今年,在街道及所辖16个社区和6个公共户单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永昌派出所设立了民事治安纠纷联合调解室,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年内,组织本单位、本系统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目前,永昌地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3个,其中,街道调委会1个,社区调委会16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个。共有人民调解小组94个,有民事治安纠纷联合调解室1个,共有调解员218名(含专职调解员2名)。2019年1-12月,街道各调委会(含调解室)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55件,调解成功455件,涉案人数816人,涉案金额7755,5余万元。上述纠纷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23件,邻里纠纷23件,赔偿纠纷37件。此外,调处终止昆明金锦都《合作建房协议》166件,调处螺蛳湾-云纺片区棚户区拆迁改造补偿款家庭内部分配协议23件,其他纠纷183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关注民生,法律服务工作便民务实
永昌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本着“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方式,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工作。一是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将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未成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二是完善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程序。坚持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宣传。为了使法律援助工作深入人心、民心,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街道服务中心及社区法律服务站根据《云南省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基本建设标准》《西山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形象标识、上墙制度及服务窗口标识》建设的要求,制作、完善了门头标识牌、不锈钢宣传栏、标牌、吊牌、桌牌、路边指路牌、工作流程牌、公共法律智慧平台介绍、门口牌匾、资料架、钛金牌等。目前,为了进一步将公共法律服务贴近百姓生活,为百姓提供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让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街道司法所正配合西山区司法局筹建西山区公共法律服务智慧平台——百姓身边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并将该平台的二维码制作安装在各公共场所及楼道的单元门口。该平台将包括12项公共法律服务。即:法律咨询、文书生成、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普法动态、以案释法、公证、司法鉴定、机构查询、律师律所查询、法律法规查询、案例库查询等。百姓只要根据自己的需求点击进入相应的服务模块,就能了解并获取相关的法律服务,将为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提供更便利的条件。年初以来,街道法律援助中心对外开展法律咨询活动9次,义务接受法律咨询25人次。
(四)强化制度建设,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推进
为了确保我处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稳妥推进,积极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社区矫正基础。完善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二是通过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定位手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促使社区服刑人员通过使用定位手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到位,有效地避免了监管不到位和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按照集中教育模式进行,每月按时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大力宣讲扫黑除恶的专项整治活动,做到人人参与,人人举报的积极行动。四是为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我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做到每周三次电话汇报,以及每周2次到所进行指纹打卡,按时开展每月集中教育与义务劳动。截止2019年12月,我处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6名,其中,男41人,女5人。上述人员均有稳定工作,生活有保障。年内,解除矫正19人,其中,男15人,女4人。
(五)加强安置帮教,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目前永昌街道共有在册安置帮教对象41人,其中,见人建档16人,电话联系19人,电话住址不详经实地走访核查6人,均已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将进一步与派出所联系核查。
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中,我处注重加强与各社区帮教小组的联系,及时组织开展了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发现重新违法犯罪的人员。在安置帮教核查中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线索,我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摸底排查涉黑涉恶的相关线索及信息,并及时上报。
二、 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永昌街道拆迁改造工作较多的实际,办事处聘请了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罗毅作为法律顾问,并分片区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每个片区法律顾问经费5万元,全年共计15万元。2019年,罗毅律师为办事处征地拆迁、违章拆除、对外宣传、合同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法律专业帮助,对委托的事项能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认真全面地履行了法律顾问工作的职责。全年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5件(卢琼芝、陈春荣等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拆迁诉讼等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13件(螺蛳湾棚户区项目改造征收工作),代理或参与行政诉讼案件7件(卢琼芝、丁建国、徐金锁、官增福、谢茂华、陆晟等行政诉讼案件),参与行政复议案件4件(丁建国、徐金锁、官增福、谢茂华行政复议案件),参与领导接待日、突发事件处置及信访接待5人次(11号片区集资建房上访、卢琼芝上访等),其他法律意见3件。
2019年9月,根据办事处工作情况,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指派律师开展相关工作,截至2019年12月,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2件(拆迁补偿款征税法律意见、用工法律意见);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3件(火灾发生后通告、相关租赁的处理);代理劳动争议87件(25人)、代理民事纠纷2件。日常不定期接受咨询10余次,对委托的事项能及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或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认真全面地履行了法律顾问工作的职责。
三、 明年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务员网上学法的组织、领导和指导,确保顺利完成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的年度学法任务,加强普法对象“五种人”的法治教育工作。
(二)通过继续开展“创文”、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提高人民群众法律素质是当前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有效办法。下一步我们继续深化“法律六进+N”活动,采取灵活多样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人民群众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依法表达诉求,理性对待矛盾纠纷,依法依规依程序解决矛盾纠纷。
(三)组织一次司法工作培训。计划组织一次街道、社区普法骨干、人民调解骨干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普法联络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着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在矛盾纠纷多发时段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在信息收集掌握和源头、苗头的预防预测上下功夫,使矛盾纠纷早预知、早发现、早化解,最大限度地在基层一线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
(五)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并按要求实行打卡、签到、学习、劳动、请销假、交思想汇报等工作制度,有效防止脱管、漏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六)进一步做好街道法律顾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