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小美广播】第九十五期 这个冬天,就让它温暖你吧!
【税小美广播】第九十五期 这个冬天,就让它温暖你吧!
凌冽的寒风刮过,提醒着我们冬终于来了!
风不停地吹,携带着清冷的空气迎面袭来,“春城”似乎突然“翻脸”了,赶紧泡上一杯热茶,让丝丝缕缕的暖融融从指间传来,供给着温暖的讯息。
一周税讯
No.1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公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管理办法增加了便利检举人的举措,强化约束税务人的规定,增加了促进税务机关检举管理工作“事合”的具体措施。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No.2
继续深化“放管服”,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事项办理程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明确从2019年12月1日起,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减轻办税负担,提高服务效率。
No.3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陆续发布
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
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变化:
1.关于纳税人。《条例》中纳税人的规定,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销售等多个概念。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又增加了批发、零售,考虑到生产、批发、零售都会发生销售行为,《征求意见稿》对相关概念进行了整合,统一表述为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并对消费品自用情形进行单独表述。
2.关于征税对象和税率。《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做法,采用《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的方式确定消费税具体征税对象和税率,明确了国务院调整税率的授权条款。
3.关于税收减免。结合现行政策执行情况,《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对纳税人出口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根据消费税政策调控的特点和税收政策实践,明确了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消费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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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2019年最后一个征期来了,小美为您送上12月的征期日历。对于每位会计人来说,征期工作最为繁忙,小美提醒您一些征期办税注意事项!
结 语
冬日的寒风,清冽,萧索,如树枝干上的零星片叶,荒芜着枯黄;
冬日的阳光,明亮,柔和,如老人脸上的慈祥笑容,温暖着苍凉;
这个清晨,手捧一杯热茶,打开税小美广播:音乐给你快乐,知识带来能量。各位,冬天快乐。我们下期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