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民政局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3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63号建议的答复
张明华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盖一个中老年人文化、娱乐、休闲的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议和意见》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基本情况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改造,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目前已建立区级老年活动中心1个,街道办事处老年活动中心2个,社区居民小组老年活动站(室)147个。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市改造工程建设,城市公共活动场所不断增加,增建老年活动场所32所,全区健身广场达24个,健身路径达50余条。为城乡老年人开展文体活动创造了有利条件,老年健身操、秧歌舞、腰鼓舞、太极拳(剑)、功夫扇实现了普及。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西山区城中村改造改造18号片区位于前卫街道办事处官庄社区,该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09年12月经昆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09年第19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项目分期改造,回迁安置房位于二期第一批次中的A1-9、A1-3、A1-1、A1-2地块(即人大建议第063号中所说的四区、七区、十区、十一区),于2013年6月完成土地交易,2017年12月完成回迁安置。根据市规划局2013年3月核发的项目二期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13〕0059号),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中明确:按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无偿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用房和公益用房,其他养老服务设施暂未要求配建。
根据市规划局2015年1月核发的二期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15〕0021号),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要求和规划设计总要求中明确:按每100户不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无偿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工作用房和公益用房和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中,住宅建设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按照不低于住宅建筑面积的0.3%的比例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每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设置于地上建筑的一层或二层,同时应符合国家关于无障碍设施的相关规范要求。所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移交辖区人民政府专门用于养老服务。
鉴于四区、七区、十区、十一区土地交易、回迁安置已经完成,建议属地街道办事处督促土地竞得人按规划条件及相关协议执行,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建盖社区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活动场所和活动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逐步改善广大老年人的活动场所,调动更多的老年人参加文体活动的积极性,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胡蓉 68227831
昆明市西山区民政局
2019年10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