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95号提案的答复
刘天军委员:
您在政协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征迁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城中村项目涉及6个街道办事处51个片区109个村,7个片区36个村划入草海片区与金融产业园区范围,由市轨道公司、市金产公司负责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工作,区级负责征地拆迁;44个片区73个村由区级统筹推进,涉及人口约3.61万户10.79万人,拟改造用地1.7万亩,拟拆迁面积1466万㎡。
截至目前,44个片区73个村中36个片区61个村规划方案通过市规委会审批,35个片区59个村启动征迁;31个片区53个村回迁安置房启动建设;36个片区52个村6323.96亩土地(净用地)完成交易。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积极探索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运作、征迁新模式。2018年按照审计署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的要求,全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为继续推进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进一步规范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及土地整理相关工作,区城改办会同区级相关部门赴湖北、湖南等地考察学习,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实际,由区城改办牵头,多部门配合,共同研究讨论后拟定了方案。经法制部门及法律顾问审核,报请区政府审议通过后,由区政府印发了一批规范性文件,为鼓励、探索创新模式提供了思路,多个文件的出台为我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积极探索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参与合作方式。区城改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研究探索城市更新改造工作思路和办法,结合相关政策依据,并经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集体会审一致通过后,印发了文件明确了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参与模式。
(三)积极推进征迁安置工作。我局在项目推进征迁安置工作中,积极指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5〕103号)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15〕104号)要求,充实前期工作,从房调、地调、民调入手,用“一村一策”的方法,充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及时将方案向被拆迁群众征求意见,确保补偿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以便项目征迁工作高质量推动。
同时我局在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征迁安置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下四点原则: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征收补偿启动条件审查,对规划方案未通过审批、改造范围大部分村民和居民不同意改造的、安置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监管账户的项目,坚决不得启动征收补偿工作。二是严格执行社会投资企业参与项目进入退出机制,社会投资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清退,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三是牢固树立“为民才改造、改造为人民”的思想,依法遵规履程推进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过渡安置费,及时启动拆迁,确保土地交易,完成项目回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狠抓工程进度,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四是加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住建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督促整改,避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且在工作推进中开阔思路,积极学习,认真指导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充分尊重人权、物权,在符合法规政策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满足被拆迁户的利益诉求,提高拆迁效率、减少矛盾纠纷、降低征收补偿成本,为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步,我局将积极与片区社会投资人协调对接,做好政策指导及帮扶,建立快速、高效的推进机制,加大对社会投资人的考察、考评机制,通过引入有实力信誉良好的社会投资人开发建设,同时要求辖区街道办事处督促社会投资人,多渠道融资筹措资金,尽快恢复停滞项目动工或启动建设,及时发放过渡安置费,切实维护回迁群众合理利益。
感谢您对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