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 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
第135号提案的答复
释妙悟委员:
您在区政协第九届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名木古树的保护》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树种珍贵、稀有、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或重要科研价值的树木。古树名木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文化的象征,是绿色文物,活的化石,是自然界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珍宝,是活着的古董,是有生命的国宝,一旦死亡无法再现。昆明市最为著名的古树名木有金殿名胜区油杉古树群,黑龙潭公园内的“唐梅”、“宋柏”、“元杉”、“明茶”,嵩明县黄龙山宗镜寺两株巨型晋朝柏树等数不胜数,已成为昆明风景名胜中独具特色的景观和历史景点。随着昆明市建成区范围不断扩展,以及古树调查工作的不断展开,根据2017年开展的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的普查、统计,昆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及后续资源数量从1996年的119株,增加到古树名木5217株,后续资源2901株。
2006年《昆明市城镇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以下简称《保护办法》)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为昆明市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按照《保护办法》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为业务指导工作。《保护办法》确定养护责任人:1.生长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的,养护责任人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2.生长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养护责任人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3.生长在机关、部队、寺院、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用地范围内的,养护责任人为上述单位;4.生长在铁路、公路、河道用地范围内的,养护责任人分别为铁路、公路、河道管理部门;5.生长在居住区内的,居住区有物业管理企业的,养护责任人为物业管理企业,居住区五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人为街道办事处;6.生长在私人庭院内的,养护责任人为业主;7.生长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养护责任人为村委会;8.其余的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养护责任人由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养护责任人可以自行养护,也可以委托具有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或者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职称的个人进行养护。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07年,由市园林绿化局下属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范围内的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统计,并进行挂牌保护,市园林绿化局与区园林绿化部门签订了保护责任书,区园林部门与古树名木所属单位签订了保护责任书,养护责任层层落实。按照昆明市古树名木保护职责划分,生长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理范围的,养护责任人为园林绿化管理部门。
关于您提出名木古树的保护提案的建议非常好,经我局核实,西山区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辖区保护古树名木名录内没有您提到的海口翠金寺山门前面子河的河梗上近百年的柏树,根据所在位置分析,该株柏树所在的位置可能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或者在林业部门管理范围内,我局将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对您提到的海口翠金寺山门前面子河的河梗上近百年的柏树进行现场调查、鉴定,并加以挂牌保护。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对您提到的海口翠金寺山门前面子河的河梗上近百年的柏树进行现场调查、鉴定,并加以挂牌保护。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建昆 68188819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管理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