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1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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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各州(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县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征收及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省政府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4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 )193号)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财综〔2009〕24号)等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0年6月1日起,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收入收缴方式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的计算
上缴省级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各州(市)、县(市、区)按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9%计提,缴入省级财政专项用于全省农业土地开发;同时,各州(市)、县(市、区)按不低于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的21%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专项用于本级农业土地开发。
计算公式为: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二土地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对应所在地征收等别)×规定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比例(省级9%洲、市、县不低于21%比例)。
二、等别和标准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云财综〔2004〕122号)规定,我省土地平均纯收益征收等别分为9等,每一个等别对应一个征收标准计算土地平均纯收益。具体等别和标准附后。
三、执行时间及要求
本收缴规定从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201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各级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纯收益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仍按云财综〔2007〕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缴交方式
各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办理的土地出让合同,按季度统计土地出让面积送同级财政部门。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的土地出让而积、平均土地纯收益等别、标准和计提比例,计算应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划出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按照专账管理的原则和土地出让金缴交情况,各州(市)、具(市、区)财政部门在次月5日前办理土地出让金清算时,按级次分别开具非税收入缴款书,办理缴库手续,将属于本州(市)、县(市、区)的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缴入同级国库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专账,将属于省级集中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王地出让金收入按就地缴库方式缴入省国库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专账。
五、征收有关要求
(一)各州(市)、县(市、区)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纳入本级财政墓金收支预算管理,在本级财政国库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当年有结余的,滚存结转下年度使用,不得平衡财政一般预算。
(二)上墩、计提本级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的土地出认金预葬科目,按201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有关账务处理。
(三)各州(市)财政部门应在季度末10日内,将所属县(市、区)上缴省级财政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和本级计提情况,分别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报告。
附件:1.云南省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等别、标准表
2.云南省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
附件1 | |||
云南省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等别、标准表 | |||
单位:元/平方米 | |||
州(市) | 县(市、区) | 土地等别 | 标准(元) |
昆明市 | 官渡区 盘龙区 五华区 | 五等 | 75 |
西山区 | 六等 | 65 | |
东川区 | 十等 | 41 | |
安宁市 | 十一等 | 35 | |
石林县 | 十二等 | 30 | |
呈贡县 晋宁县 宜良县 | 十三等 | 25 | |
富民县 禄劝县 嵩明县 寻甸县 | 十四等 | 20 | |
昭通市 | 昭阳区 | 十二等 | 30 |
水富县 | 十三等 | 25 | |
绥江县 | 十四等 | 20 | |
鲁甸县 巧家县 镇雄县 彝良县 威信县 盐津县 大关县 永善县 | 十五等 | 15 | |
曲靖市 | 麒麟区 | 十等 | 41 |
宣威市 沾益县 马龙县 富源县 陆良县 师宗县 罗平县 会泽县 | 十四等 | 20 | |
玉溪市 | 红塔区 | 八等 | 53 |
通海县 江川县 澄江县 | 十三等 | 25 | |
华宁县 易门县 峨山县 新平县 元江县 | 十四等 | 20 | |
保山市 | 隆阳区 | 十三等 | 25 |
腾冲县 | 十四等 | 20 | |
施甸县 龙陵县 昌宁县 | 十五等 | 15 | |
楚雄州 | 楚雄市 | 十三等 | 23 |
双柏县 牟定县 南华县 姚安县 大姚县 永仁县 元谋县 武定县 禄丰县 | 十四等 | 20 | |
红河州 | 个旧市 河口县 | 十二等 | 30 |
开远市 | 十三等 | 25 | |
蒙自县 建水县 石屏县 弥勒县 屏边县 绿春县 | 十四等 | 20 | |
沪西县 红河县 元阳县 金平县 | 十五等 | 15 | |
文山州 | 文山县 | 十四等 | 20 |
砚山县 西畴县 麻栗坡县 马关县 丘北县 广南县 富宁县 | 十五等 | 15 | |
思茅市 | 翠云区 | 十三等 | 25 |
普洱县 景东县 | 十四等 | 20 | |
墨江县 景谷县 镇沅具 澜沧县 西盟县 孟连县 江城县 | 十五等 | 15 | |
西双版纳 | 景洪市 | 十三等 | 25 |
勐海县 勐腊县 | 十四等 | 20 | |
大理州 | 大理市 | 十二等 | 30 |
弥渡县 祥云县 宾川县 洱源县 | 十四等 | 20 | |
巍山县 南涧县 鹤庆县 剑川县 云龙县 永平县 漾濞县 | 十五等 | 15 | |
德宏州 | 璐西市 | 十三等 | 25 |
瑞丽市 | 十四等 | 20 | |
梁河县 盈江县 陇川县 | 十五等 | 15 | |
丽江市 | 古城区 | 十二等 | 30 |
玉龙县 | 十四等 | 20 | |
永胜县 华坪县 宁蒗县 | 十五等 | 15 | |
怒江州 | 兰坪县 | 十四等 | 20 |
沪水县 福贡县 贡山县 | 十五等 | 15 | |
迪庆州 | 香格里拉县 德钦县 维西县 | 十五等 | 15 |
临沧市 | 临翔区 | 十四等 | 20 |
云县 风庆县 永德县 镇康县 耿马县 沧源县 双江县 | 十五等 | 15 |
附件2、云南省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征收标准 | |||||||||||||||
单位:元/平方米 | |||||||||||||||
等别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十四 | 十五 |
标准 | 160 | 125 | 105 | 90 | 75 | 65 | 59 | 53 | 47 | 41 | 35 | 30 | 25 | 20 |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