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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904-137228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4-29 17:06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西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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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西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9 17:06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西山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拉网式排查工作情况的通知》和《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昆明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企业环境风险拉网式排查工作的通知》(昆生环通〔201925号)文件要求,为认真汲取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惨痛教训,杜绝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危废收集、处置企业发生环境安全事件,经研究,决定在我区生态环境系统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企业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定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欧秀川(原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副组长:张子鉴原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志伟(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员:林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

杨明利(原区环境保护局管理科科长)

李雪松(原区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科长)

玲(原区环境保护局污控科科长)

     丁绍晖(区环境监测站站长)

康(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二(区环境监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陈勤建(区环境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刘还怿(区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和协调、汇总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整改步骤及时间

排查整治工作时间从即日起至41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44日至47日)。按照本次排查要求,根据职能分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措施,确定重点排查对象,并迅速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48日至416日)。根据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企业、处置利用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解决废弃危险化学品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对违反规范化管理的行为立即要求整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联合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查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417日至418日)。针对专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排查取得效果,对专项排查情况及有效可行的措施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9417日前上报监察大队办公室。

(四)健全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长期坚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避免已整改企业死灰复燃,坚决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安全事故事件的发生。

三、任务分解及职责分工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情况。

责任部门:管理科、污控科

责任人:杨明利、张玲

整改时限:2019418日前

2.危废堆放仓库是否符合建设规范及环境安全要求,设施设备及装置是否正常,运行工况台账记录是否完备,是否按要求设置明显的危废标示标牌;危险废物是否按照规范堆存;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前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责任部门:管理科

责任人:杨明利

整改时限:2019418日前

3.检查企业是否有管理计划、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气处理系统及污水排放口是否运转正常,是否达标排放;应急收集系统等设施设备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

责任部门:区环境监察大队

责任人:董康、战二、陈勤建

整改时限:2019418日前

4.区环境监测站要组织对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同时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区环境监察大队。

责任部门:区环境监测站

责任人:丁绍晖

整改时限:2019418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科、室、站、队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大局意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及各地实际情况,细化方案,落实专人,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举一反三,形成危险化学品等环境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此类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查处力度。局属各科、室、站、队要按照职责,采取定时和不定时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废弃危险化学品企业,尤其是产生量大、风险程度高及处置利用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严格排查,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深入宣传,强化监督。局属各科、室、站、队分利用多种渠道,让各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单位充分了解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的内容和意义。

(四)加强值班值守,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局属各科、室、站、队健全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和力量,畅通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科学处置各类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五)加强统筹,强化信息报送。局属各科、室、站、队要高度重视信息的排查、分析、研判、汇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汇总、整理工作信息,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工作进展的报送工作,按照填表说明在排查期间内的每周三上午12时前填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拉网式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并于417日前将排查情况书面总结报送区环境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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