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农林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公示
昆明市西山区农林局
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公示
为确保我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根据《中共西山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台账的通知》(西法政组〔2018〕1号)要求,现将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作如下汇报:
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保障:按要求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设有法制科或者配备政府法制联络员正常开展工作,并上报法制办;有分管领导负责法治工作。
2、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根据法制办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新办证培训的通知要求,报名安排4名同志参加2018年新办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我局2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西山区2018年度综合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班并做好执法证有效期届满的审验换证工作。
3、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情况和涉法事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工作,于5月24日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魏江律师续签2018年聘用合同,合同书已按要求上报区法制办备案。做好我局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工作,魏江律师共为我局提供合同审查7份,规范性文件审查7份,电话提供法律咨询10次,到我局办公地服务2次。
4、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符合规定:我局今年无规范性文件制定。
5、开展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根据法制办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通知要求,对我局《西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西山区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和《西山区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6、听证意见应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我局今年无听证项目。
7、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我局农经站(代管中心)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职能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分析研判,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一件一件加以调解。
8、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18〕115号)要求,依照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我局具有行政裁量权的行政行为,针对不同类别的行政裁量行为制定不同的行政裁量基准,明确行政执法的类别和类型、法定依据、裁量阶次或情形、具体标准等内容。
9、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环节: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18〕115号)要求,制定或修订完善西山区农林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行为操作流程。
10、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18〕115号)要求,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编制西山区农林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
1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我局于2018年7月组织开展了农林行政案件评查工作。本次从2017年办理的19个行政审批案卷中抽取7个进行了评查。
12、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根据法制办《关于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对我局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逐一核对和补充完善。确保此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今后将运用本部门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数据。
13、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我局今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14、推进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我局今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15、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我局无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变更或判决行政赔偿的案件。
16、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我局无对法院发送司法建议和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
昆明市西山区农林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