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7年,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昆明市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昆政发〔2017〕43号),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保障。我区始终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了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改革、抓发展的理念。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负责规范、指导、检查、督促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法制办,负责研究制定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计划,制定各项工作制度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行政首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和问题。
(二)及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评议考核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201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昆发〔2017〕7号)精神,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本区实际,我区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西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西发〔2017〕15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进行细化,提出一系列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明确了责任分工,为今后四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绘就路线图、施工图和时间表。结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昆政发〔2017〕43号)确定2017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先后制定下发了《西山区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西政发〔2017〕15号)和《西山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西推法办〔2017〕6号),确定了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决策等46项年度主要任务,使每项工作的内容明晰化、具体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同时,各部门按照要求,拟定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此外,区委、区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内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了年初有部署、年中有督促、年终有考核。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建立“放管服”督查工作制度。建立了月报、专项督查和全面督查相结合的“放管服”督查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工作专项督查2次,全面督查2次。二是加强“放管服”改革培训指导。2017年,组织召开了迎接国务院“放管服”专项督察工作会议、“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会、“放管服”改革业务培训会等3次会议,通过会议对“放管服”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加强对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宣传引领。充分借助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放管服”改革中的经验典型。《“三规范”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的工作信息被中央编办和云南省编办采用,刊登在中国机构编制网和云南省机构编制网;人民网、昆明日报等媒体刊载了西山区“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信息5条,营造良好的改革舆论氛围。
(二)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开展管理服务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取消管理服务事项类别,对全区原119项管理服务事项区分不同情形,分类处理,取消原管理服务事项26项,调整为行政许可30项,调整为其他行政职权2项,保留为其他行政职权49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给付7项。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7年,按程序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6项,根据《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对区级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做到上下左右行政许可项目名称统一、数量相当、层级明确。三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街道和社区两级实际开具和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开具证明材料的事项进行清理去重,经清理,对外开具核发证明材料的项目共164项,其中涉及街道的89项,涉及社区的75项。并及时上报西山区基础数据,为省级部门汇总和编制全省确需保留的各类证明材料通用目录清单提供了基础数据;四是推进网上大厅建设, 实现互联互通。2017年6月,组织区级相关部门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做好行政职权和内部审批事项的录入工作,全区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标准化处理并对外公示,明确并公开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承诺时限、收费依据等事项。对事项进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审批流程规范、科学、便捷,做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防止了擅自增设或减少审批条件、随意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目前,共录入事项3900余项。
(三)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制定《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规定》,因地制宜对我区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对清理出的2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及时进行了规范,建立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2017年9月,根据省、市审改办关于填报各级政府部门拟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关文件精神,组织相关部门在前期规范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基础上进行再次全面清理,共清理出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15项。及时将拟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统计上报,为省政府审改办编制云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提供基础数据。
(四)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印发了《西山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法律的立改废释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日常动态调整。2017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项,取消其他行政职权44项,取消行政处罚45项、取消行政征收2项,调整1项行政确认为内部审批,对161项行政职权的职权名称、设定依据等要素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我区政府部门共有行政职权4952项,对应的责任事项4.1万余项,在区政务门户网站全面向社会公布,提高了工作透明度。
(五)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一是实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对随机抽查事项的调整情形、内容、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对1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修改完善,实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二是推进“双随机”监管全覆盖。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要求各有关部门将执法检查尚未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监管事项制定标准并按程序列入清单。
(六)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对我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清理,均没有不符合“放管服”改革精神的文件。
三、完善决策机制,不断增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一)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备案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理公告工作。为切实提高我区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制定了《昆明市西山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制定和备案。2017年,我区制定了《西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一件规范性文件。此外,我区严格按照省、市开展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各类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每年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在历年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 2017年4月,集中对区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对外公布(清理结果为:保留规范性文件9件,无废止规范性文件,无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清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并对外公布,清理结果为:具有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的区政府工作部门27个,街道办事10个,区政府直属机构5个,其他有关单位6个。
(二)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为了进一步拓宽民意反映渠道,畅通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使人民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或听到的立法或者执法中的问题,可以随时通过立法联系点这个便捷的渠道予以反映,经大量工作我区棕树营街道办事处被列为我市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积极指导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努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做好宣传群众和组织群众的工作,提高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三)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为了完善区政府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规定(试行)》和《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制定下发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规定(试行)》,明确了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标准。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作出决策前交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部门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作出决策前由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并作出决策。区政府及其部门制发或者代拟文件均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涉及规范性文件的,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行制定并发布。
(四)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涉法事务工作。2017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聘请12名律师作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在区政府的领导下,为区政府及各部门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土地一级开发、城市更新改造、国有资产处置、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全年共审查区政府及有关各部门的涉法文件347余件。全面加强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备案制,全面掌握区级各街道、部门法律顾问的聘用情况,指导各街道、部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17年,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共聘请法律顾问48名,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
四、创新执法方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一)积极指导区级部门、街道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努力培育出一批依法行政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我区法治政府建设。从2012年开始我区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西苑街道办事处相继被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在总结历年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17年,积极在区级单位中征选培育单位,确定区地税局和棕树营街道办事处为本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对象。区法制办积极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创建工作,指导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督促各创建单位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并多次组织已创建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部门和两家创建单位交流经验,及时对接和跟进各单位围绕创建目标开展工作的情况。区地税局和棕树营街道办事处均成功创建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制定行政执法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根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完成修订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操作流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形成动态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修订完善。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的平台和相关执法信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给付等执法决定书,应当在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主动在网上进行公示。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监管对象、执法制度、各类行政执法决定书等信息在各单位的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了有效的监督。
(三)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为不断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建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和谐关系,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管理实际,确定本部门实施行政指导的管理领域、对象以及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项目,编制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指导手册》,健全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和机制。2017年,在继续完善并执行好《行政指导手册》推行的柔性执法“六项制度”的基础上,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树立“合法、合理、合情 ”的人性化执法理念,增加了“说、劝、帮、引”等行政执法手段,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现了从“刚性监管”为主向“刚柔相济”的监管模式转变。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优势,配合省、市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规范案卷评查范围、方式、程序,提高案卷评查能力,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评查结果予以反馈并进行通报,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上一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评自查的基础上,8月21日,我区根据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抽取部分案卷组织进行集中交叉评查。9月4日至9月8日,我区随机抽取区公安分局、区消防大队、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的58件案卷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联合评查,评查合格率达到100%。针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法制办,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文书制作,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五)启用执法资格管理系统,做好数据动态管理。为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017年,根据省、市法制办关于启用执法资格管理系统的通知,结合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行政执法人员变动情况,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新数据进行登记,并录入执法资格管理系统,共录入行政执法主体53个,录入行政执法人员994人。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一)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府法通〔2011〕75号)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1〕107号)的要求以及《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西政办通〔2012〕38号),积极开展我区行政调解工作。我区已在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的16个派出所设立了治安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设立了1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积极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建立调解情况通报交流制度,配备行政调解员2名,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17年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共971件,调解结案共816件,调解结案率为85%。
(二)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项报表数据的统计和报送工作,我区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配合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涉及我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均委托代理律师和区法制办人员参与诉讼各项工作,确保行政诉讼案件顺利进行。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行政应诉出庭统计表的报送工作,据区法院统计,2017年我区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率达100%。2017年,区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其中申请超过复议期限不予受理1件,要求补正未补正5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47件,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行政复议2件,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1件。新增行政诉讼案件29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6件,原告撤回起诉1件,部分撤销1件,其余案件均在审理中。民事诉讼案件1件,已审结,驳回起诉。行政诉讼案件均委托代理律师参与诉讼各项工作,确保行政诉讼案件顺利进行,并积极跟进办理上年度接转的各类诉讼案件。
六、加强培训教育,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
(一)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区政府常务会议结合审议区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有针对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每年举办两期有关依法行政方面的专题讲座。通过送法、讲法、学法、用法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尊重法律的理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有力推动政府管理社会经济事务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运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手段的转变。4月、11月分别举办两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讲座,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区级各重点工作指挥部、区属平台公司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区法制办全体人员共计290余人参加学习。
(二)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为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和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区认真制定年度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计划。4月组织了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29人参加了全市法制督察暨特邀法制督察培训; 6月组织了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65人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新办证培训班;10月举办了西山区2017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班,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办、局,各直属机构的行政执法人员和分管领导及法制联络员共计400余人参加学习培训,并组织了年度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七、查找差距,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2017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差距,一是少数部门、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运用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虽然建立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管理、法律顾问等相关制度,但是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三是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有待加强创新机制等,这些问题都亟待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决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以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宣传,营造依法行政浓厚氛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众宣传阵地,全方位、多角度对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容进行深入的培训学习。
(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制度的培训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三)创新机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