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律手段督促承租户履行缴租义务
发布时间:2018-05-31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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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人和新居北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普永华自2014年拖欠公租房租金至今拒不履行缴租义务,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更好的督促承租户履行缴租义务,2016年我局到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该承租人,法院于2016年5月26日判决其支付房屋租金。判决书送达后其仍未履行缴租义务,后我局到西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西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局已冻结其有收入来源的账户,但考虑到其属于西山区最低生活保障人群,我局与西山区法院强制执行局协商后同意于6月8日前强制腾房,并将其安置到翠峰花园廉租住房,所欠租金依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