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公安分局2017年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工作情况
西山公安分局2017年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工作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通知》,确保完成2017年的工作任务,西山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以下工作:
政策执行情况:
户口迁移方面: 2017年1-8月,我区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执行。
2017年8月28日起,我区严格《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案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宣传情况
1、先后两次对户籍内勤和窗口文职、辅警进行新政策的培训,并对照新老政策进行详细的讲解。并建立了全区21各派出所和分局户政中队民警共58人户籍内勤工作交流的微信平台,便于及时解答窗口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方案的通知》,《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通知》制成牌匾在各派出所户政窗口进行公告。
3、将有关户口政策在西山110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宣传。
4、印制了15000份户籍政策宣传单、由各派出所在辖区进行下发宣传。
三、工作情况
1、宣传动员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员到实际居住地落户。针对我区大部分廉租房、公租房中居住的人员户口未迁入实际居住地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动员其将户口迁入居住地,便于人户一致管理。
2、对全区内的住房进行调查,重点调查已经实际入住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外地人员,积极宣传 “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可以办理落户”的政策,争取在年内解决此部分人的迁昆落户问题。
3、对我区28个涉农社区居民的城乡属性编码再次进行复核,对户籍虽然在乡村地区,但属于失地人员,实际从事非农产业工作、享受城市人口待遇的人员进行城乡属性代码的重新编制,以提高本地区的城镇化率。
4、认真执行省、市关于城转农的户籍政策,对申请迁入农村地区的非农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必须具有两权证(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才能迁入,杜绝虚增农村居民。
5、在人口管理支队的支持下,为辖区昆明工业学校成立了集体户,服务好辖区学校,动员录取的新生将户口迁入学校。
6、集中梳理了一年来因未购买社会保险未批准落户的人员,摸清底数,及时通知此部分人员落户。
下步工作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户籍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转户人员的服务工作、使广大群众知晓新的户籍政策,应转尽转,为西山区经济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