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财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西山区财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党的十九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党和国家事业新征程的一次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作为政府管理经济的财政部门,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做好财政工作。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要求我们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按照《西山区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实施方案》(西法政组﹝2017﹞3号)的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将我局2017年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一)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和人员
依法行政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我局领导对项工作高度重视,在人员变动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以局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行政执法联络员,领导全局干部职工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指导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区系列依法行政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并将讲座讲解重点及时传达给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网上法宣学习和考试,不断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水平。二是组织安排我局7名同志参加新换证行政执法证的培训学习,完成换证培训工作。同时,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轮训,及时储备和更新依法行政知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职权,编制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按照《关于印发<西山区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办发〔2015〕1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对照“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全面清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完毕后,请法律顾问审核并出具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后及时报区审改办和区法制办备案及公开,接《关于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自检自查的通知》(西协调办通[2017]5号)后,我局按时进行了自查并及时上报了统计表。
(四)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于2016年7月29日与云南唯真律师事务所签订了为期两年(2016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的西山区财政局法律顾问合同,为我局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截止目前为止,该法律服务机构已为我局提供对外合同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协议合同修正服务20余起,对涉及不同类型的法律专业知识问题进行解答,为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和法律保障。
(五)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区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从2013年至今,我局未制定过任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已按要求时限上报区法制办。
(六)完成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按照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为实现通过自查提高办案质量的目的,我局采取谁制作整理归档谁负责开展自查的方式进行案卷评查自查,对涉及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相对集中的相关科室布置了自查工作,落实责任分工,逐卷对照自查,我局没有实施过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已及时报送评查结果也未出现因不文明执法被投诉或者违法执法情况; 行政许可案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许可和代理记账资格许可)符合此次自查的合法性、规范性、立案归档的评查标准。
(七)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按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相关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工作,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统计工作,及时梳理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信息并做好定期清理、统计,及时安排行政执法资格新办证、换证等事宜。
(八)重大决策听证、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工作
按照《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的十三项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决策事项,我局逐一进行了对照、梳理,未发现需要举行听证的事项。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二是严格按《预算法》、《会计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努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工作,确保行政行为规范运行。三是加大财政执法检查力度,取得财政违法案件查处新的突破。
西山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