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号关于对区人大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023号建议的答复
西山区人民政府碧鸡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区人大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023号
建议的答复
王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尽快支付昆安高速公路两侧绿化用地土地承包费的建议》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碧鸡街道办事处的关心。
一、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对昆安高速公路俩两侧及高峣立交区进行绿化。为确保昆安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长坡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工作,于2008年6月20日与碧鸡街道办事处签订了绿化用地承包合同。面积共81.25亩(其中旱地46.85亩,水田34.4亩),土地承包费为旱地1000元/亩/年,水田2000元/亩/年。绿化用地涉及长坡居委会四个居民小组(下华哨、长坡、里仁、排联),每年共需支付土地承包费115650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陆佰伍拾元整)。绿化用地承包合同签订后,碧鸡街道办事处共支付给长坡社区3年的土地承包费。根据合同约定土地承包费由区政府拨付碧鸡街道办事处,然后由办事处转拨长坡社区居委会。截至目前尚欠6年土地承包费(即2011年6月-2017年6月),共计693900元(大写陆拾玖万叁仟玖佰元整)。因小组干部、农户多次到社区反映该问题,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同时也影响了社区工作的正常开展,现恳请区政府尽快拨付昆安高速公路俩侧绿化用地土地承包费。现存在的问题:恳请区政府协调各相关部门尽快拨付土地租用费用。
二、建议办理情况
1.根据区政府的要求,对昆安高速两侧进行绿化,绿化用地由碧鸡镇政府提供,绿化植树由区林业局、区绿化处完成,2008年6月签订承包合同,共租用长坡社区水田34.40亩,每亩2000元,山地46.85亩,每亩1000元,每年承包费为115650元,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截至2011年6月至今区政府未付长坡社区承包费69.39万元。
2.碧鸡街道办事处于2014年、2015年多次以书面请示上报区政府,请求给予解决。
3.2017年6月2日与王勇代表进行面商,建议承包费付至2017年6月,土地交还给长坡社区。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街道办事处将积极联系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将剩余6年土地承包费付给长坡社区。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办事处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此建议已于2017年6月2日上门面商)
(联系人:梁焕刚 电话:13987667XXX)
西山区人民政府碧鸡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