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回复意见
(A类)
西卫复〔2017〕232号
签发人:龙晶晶
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46号提案的回复意见
杨宏涛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区疾病应急救助管理方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您对西山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12月3日昆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审计局、昆明市红十字会联合下发了《昆明市疾病应急救助实施方案》(昆卫〔2015〕50号),方案中已经明确了在昆明市域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救助但身份不明或身份明确但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或弃婴,在接受紧急救治后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可以申请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在此过程中县(市、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只负责出具县(市、区)级发证医疗机构申请的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审查意见,因此在西山区发生的急重危伤病、需要救助但身份不明或身份明确但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或弃婴,在接受紧急救治后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可以完全按照昆明市的方案要求开展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也会加强对本方案的政策指导,确保我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有序、规范运行。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西山区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宁跃猛 68227939
昆明市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1日
西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