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C类)
前处发〔2017〕11号
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李旭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请西山区政府督促解决海埂路片区综合整治支付南坝社区第四居民小组代征安置用地37.32亩土地征地费的建议》,前卫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海埂路片区综合整治项目是昆明市为了推进昆明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旧城(城中村)改造重点工程,其中南坝社区居委会第四居民小组代征安置用地37.32亩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位于昆明金融产业中心园区(16号片区)改造范围内。由社会投资人鑫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但因该公司资金断裂,拆迁征地费未能到位,迟迟无法开展拆迁征地工作。该土地于2009年列入拆迁征地改造范围就一直未能得到利用,小组原来每年约可收租金230万元,现因资金不到位,导致小组该土地及建筑物款不能进行及时补偿,干部、群众意见很大,给社会稳定带来不良影响。
二、办理情况
办事处已协调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海埂路片区综合整治征地工作指挥部督促社会投资人尽快筹措资金,确保征地工作有序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积极协调昆明金融产业园区、海埂路片区综合整治征地工作指挥部督促社会投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筹措资金,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到位,有序推进项目各项工作。
2.若社会投资人不能及时保障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足额到位,将按照《关于印发社会投资人参与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退出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5〕35号)相关规定启动退出机制,并按程序重新招选新社会投资人。
3.在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同时,考虑给以小组适当的土地闲置带来的损失。
感谢您对我处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建议,以促使我们工作进一步提高。
联系人及电话:金山 0871-64575073
西山区人民政府前卫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26日
前卫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