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62号提案的答复
刘天军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西山区2013年保障性住房的处置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限价商品住房政策的回复意见》,市级建议我区,一是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可由区政府请示市政府同意后转为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进行分配管理。二是提请市政府批准补交土地出让金,完善用地手续,转为商品房销售。
我局已收到区城改置地公司《关于西山区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限价商品房转公租房使用的请示》,并已详细回复相关意见如下:关于申请退还项目办理前期手续时已缴纳的13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我局建议按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纪要》(第75期)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办理;关于申请享受中央、省、市补助资金1470万元,我局经对接市住房保障局,其表示项目由于在设定目标任务时按照270套限价商品房申报建设任务,现已无法申请相关补助资金。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在此前,我局已于2017年2月21日向西山区人民政府请示,拟将兴苑新居项目660套公租房房源交由我区进行分配,按照团租方式解决辖区内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积极与市住保局沟通协调,请示将限价商品房进行销售相关问题。2017年7月3日取得市级批复,要求该项目至少面向社会公开分配一次后,剩余房源才可用于团租。我局按照市级要求,于8月份配合和指导区城改置地公司开展了该项目公租房房源的市级统一分配工作,共分配394套公租房。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的相关规定,继续为区城改置地公司做好剩余房源团租的业务指导服务工作,实现资产的有效利用。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明确专人联系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把这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抓好、抓实。
联系人:吴衔 电话:68331106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