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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710-274528 主题分类: 2017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0-18 00:17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6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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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0-18 00:17
字号:[ ] 来源:昆明西山

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61号提案的答复

钱柳伊委员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合理使用房屋维修基金》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云建房〔2006318号)和《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的通知》(云建房〔2006366号)及《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加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文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200721日起,我局开始进行西山区辖区范围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工作,并按照2008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了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办法。目前,我局分别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开设了西山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在全市率先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从归集到使用均本着依法循规和方便业主使用的原则逐步完善管理手续,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流程。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和省市区相关管理办法,简化申请程序,有业委会的由业委会提出申请,无业委会的由物业公司征求意见后根据维修计划提出申请,10万元以内的项目遵循事前申请、事中监督、事后跟踪的方式进行,10万元以上的项目仅需由业主自行选择审计机构进行价格审核,从施工单位、施工方案、施工验收均由物业公司、业主为主题,程序简便有效。

因此项工作为管理服务内容,不需要行政审批,故无法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服务窗口,但我局在房产交易大厅设有咨询窗口为业主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指导工作,并针对小区内事关安全和重大影响居民生活的维修项目,如电梯、二次供水等,物业公司申请我局现场核实后可启动应急程序,由物业公司征集相关业主双过半同意即可先行维修,同步公示,后补手续。

为方便业主使用维修资金,我局建议物业公司合理安排维修计划,多次小修,排除隐患,避免长期不小修导致大损坏,同时,也简化了手续,仅需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即可。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意见和建议符合现实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强化,继续完善有效的管理手段,通过公示栏、广告屏、新闻媒体、办公场所发放资料、各类活动宣传等方式提高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度,为广大业主当好家、服好务。

联系人:吴衔             电话:68331106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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