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90号建议的答复
李瑞泱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社区开具证明相关工作》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房产管理所按照市局直管公房相关管理规定开展业务工作,其中,在直管公房租赁过程中因原承租人死亡,其近亲属申请变更承租权时,按要求需提供与原承租人共同生活且有常住户口等家庭信息,并经相关利害人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承租权的变更。因直管公房管理服务对象只针对承租人,无法及时准确掌握承租人的家庭情况。针对以上人员在申请变更承租权时,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按直管公房相关规定及业务流程,首先要求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出具相关材料,无单位的申请人由居住小区内物管公司出具,既无工作单位且居住小区无物管公司的则由所在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方予以变更承租权。
目前,昆明市的保障性住房均由市级统一分配,各县区仅负责指导申请人申请流程。根据《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流程》规定,现主城八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工作收入证明及现住房状况证明均已明确出具证明的单位或个人,且市级会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各职能部门进行核查,已不存在居民难跑、社区证明难开、事情难办的情况。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您提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组织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梳理清查,调整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依据,取消不合理项目。针对相关问题组织开展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并认真清理各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材料,协调市级部门统一证明材料的提供方式及依据,现在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已不再来回奔波,该建议基本得到落实。
(二)我局大力抓好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不得故意为难办事群众,特别是杜绝态度生硬、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吃拿卡要”行为,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办事群众的材料准备齐全的要按期办理,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全部告知清楚,方便办事群众准备材料,确保将服务好群众落实在实际工作中。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局将进一步开展相关工作,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并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在服务技能方面,做到工作有人做,制度能落实,情况都了解,事情全能办。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人员管理,以便更好地服务群众,为群众办好事、实事。
联系人:吴衔 电话:68331106
昆明市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