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钟文静代表:
您在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社区流动人口专管员的补贴意见》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社区流动人口专管员,是指区级卫生计生部门为做好流动人员的卫生计生工作,招用在城市社区居委会从事社区流动人员卫生计生管理工作的临时人员。这部分人员人数在50人左右,由区级卫生计生部门管理,参照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工资标准也参照公益岗位人员执行,即执行昆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1570元。同时,省、市卫生计生部门每人每月补助92元。
我区在辖区规范建设了121个社区服务站,服务覆盖了西山区全部社区(村)居委会及厂矿企业,实有工作人员296人,由劳务派遣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构成,其中劳务派遣人员122人,公益岗位人员165人。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平均每人每月3000元以上,公益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实行岗位补贴,因近2年来市政府未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岗位补贴执行2014年度昆明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570元。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因社区流动人口专管员补贴是由省、市卫生计生部门按现行标准进行每人每月补助,我局将和区卫计委一起向省、市卫生计生部门反映补助低的情况,争取能够得到解决。
(二)鉴于公益岗位人员的救助性质及昆明市政策规定的限制,公益岗位人员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具体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岗位补贴标准调整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拟定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我局作为区级业务主管部门,没有调整变动公益岗位人员岗位补贴标准的权限,因此我局将积极向市局反映这一情况,争取能早日改善待遇。
三、下一步工作
(一)作为区级公益岗位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主动、全面客观地向上级人社部门反映公益岗位补贴偏低问题,以望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二)我局将积极与区级卫生计生部门联系、沟通,逐步探索将社区流动人员卫生计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予以解决的途径。
联系人:杨从华 电话:68046913
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