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山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85号提案的答复
钱涛委员:
您在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将社区、(村)居民小组财务管理纳入区财政部门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211号)文件精神,明确了农业部门及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其中:
1.农业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组建;负责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农村财会人员进行具体业务培训。
2.财政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我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及农村会计人员的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负责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我局已按照该文件精神,自各街道办事处成立财务代管中心以来,已按区政府批复标准拨付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包含人员工资补助和工作经费),每年均组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并进行注册登记。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将继续履行财政部门的工作职责:负责对村级会计代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修改、完善我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相关制度和办法;负责组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人员及农村会计人员的注册登记和继续教育;负责提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会管理,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载体,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对有效防止村级债务的增加,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实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将配合我区农林局,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全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柯晓竹,68227758。
昆明市西山区财政局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