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06号立案的答复
西山区司法局
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106号立案的
答 复
董远革委员:
您在提出的《关于在西山区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融合式调解机制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会议指出,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鼓励通过先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搭建平台、强化保障,推动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衔接配合,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我区今后的工作指导思想是主动融入城市发展的国际潮流,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文交流和社会治理,努力建设服务全省、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区。随着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转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婚姻家庭、征地拆迁、商品房销售、国有企业去产能化改革、民间借贷、建筑工人欠薪、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社会纠纷呈现多发性、复杂性、群体性、敏感性特征,形成社会领域矛盾多发的新常态。
针对目前矛盾纠纷调处力量分散、各自为战,形不成合力,导致机制运行不畅,工作加而不强的问题,按照调处主体多元、调处体系融合的思路,建议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或司法局的平台上成立区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具体承担新机制指导、协调工作,整合综治、司法、检察、法院、信访、人力资源、卫生、工伤、旅游等10余个承担调处业务的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能,明确专门机构,协调、联络、开展调处工作。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一)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在涉及民生及经济发展领域建立了云南省重庆商会调委会、云南省川渝商会调委会、云南省地板商会调委会、云南省电动车商会调委会、云南省定制家居行业商会调委会以及西山区商会矛盾纠纷调委会。
(二)利用职能优势,主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年初由区维稳办、区司法局牵头,对草海片区、螺蛳湾、马街摩尔城等五个昆明市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专报,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法治依据。
(三)针对此提案,我局迅速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前期的摸底调研,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进行汇报。最后拟定了《西山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建设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西山区关于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工作方案》、《西山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制度》。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由于此项工作前期投入大,涉及面广,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并做好部分政协委员对西山区矛调中心建设工作进行协商座谈的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李丽璋 68232152
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