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人大第十六届第一次会议第165号 建议的答复 (朱静玲代表)
朱 静 玲 代 表:
您提出的《建议加大对老旧小区的绿化管理养护专项资金投入,让居民群众收益》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绿化改造及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首先您提到建议政府加大老旧居民小区绿化的日常养护管理,统一交由专业公司养护问题。对小区的绿化不论是外环境和内环境实行统一管理及强化后续管理,防治病虫害。根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第一章第四条之规定: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镇绿化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辖区内街道办事处、镇的绿化工作和绿化达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督促和检查辖区内单位、居住小区责任范围内的绿化工作。针对该问题,我局提出以下2个建议:
1.建议街道办事处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引进物业管理,引导居民参与交纳物业管理费,以便解决绿化管理人员及绿化管养经费问题。建议专题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2、建议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培训后成为社会绿化管养专职人员,拟建议由街道办事处专题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给予协调解决。
我局针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计调查目前新旧小区、公共单位绿化管理情况,我局将结合实际,指导、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做好新旧小区、公共单位绿化工作,确保绿化整体景观效果良好。
其次您还提到老旧小区绿化受损严重问题。根据《区“两办”关于印发<西山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西办发﹝2016﹞27号)、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西山区生活环境整治指挥部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17﹞4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我局于4月中旬对永昌中心公园、安康小区、永顺里2号院、丹阳里小区、马洒营小区等5个老旧小区作为试点工程,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园林绿化提升整治工作,清除原有凌乱、长势差植物及堆放的垃圾,从新设计、提升绿化景观,切实、有效的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目前,我局已将5个老旧小区绿化提升改造工作于6月30日前全部实施完成。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老旧小区市容环境改造加大了力度及投入资金,开展了微改造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拟建议街道办事处将辖区内老旧小区纳入微循环改造工作,以解决老旧小区的市容环境差的局面。
感谢您对我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联系人:张莉 电话:68403715
西山区园林绿化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