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余永泰等8名代表)
昆国土资西山〔2017〕118号 签发人:段文华
关于对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
余永泰等8名代表:
您们在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帮助企业办理职工集资建房产权证问题》的建议,已交区国土分局办理,现就涉及我分局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余永泰等8名代表的建议“300号、200号等企业在改革开放后,采取不同方式规划建设了部分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房,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房屋至今无法办理产权证,已形成历史老大难问题,希望政府协调解决”。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了解,该企业一部分房产办过房产证,权利人为企业,一部分房产未办理过房产证。对于未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证的不动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需要先申请首次登记,再凭相关材料转移登记给个人,按照昆明市国土资源局9月26日发布的《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中明确的受理范围,首次登记应到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首次登记不属于不动产登记西山分中心的业务受理范围,若上述建议中提到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人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了申请,不动产登记西山分中心会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对于已办过房产证,产权登记在业名下的,需要到昆明市住建局办理转移审批手续,待完成所有手续后再持要件材料到西山分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感谢余永泰等8名代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多提宝贵建议,以促使我们工作进一步提高。
联系人及电话: 陈志刚 68102468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