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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709-274416 主题分类: 2017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7-09-20 00:00
名 称: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答复(傅晓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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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答复(傅晓晓委员)

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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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国土资西山〔2017〕115号 签发人:段文华

关于对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21号提案的答复

傅晓晓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关于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土地贷款的建议》中银行和土地局以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土地不能抵押贷款为由拒绝贷款,这样的局面已僵持了10年。希望政府出面解决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了解,您所反映的是云南昌兴被服有限公司持西国用(2005)第16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申请抵押未能成功办理的事宜。云南昌兴被服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向区政府申请抵押登记,我分局因宗地属于8.31完善用地,未取得审验意见不能办理后续手续,应由储备机构纳入政府储备;宗地位于兴苑路与海源南路交叉口在西山区53号片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征地公告已发,基于以上2个原因的限制而未能同意抵押登记。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西山区宗地能否办理抵押登记首先需满足以下条件1、在辖区范围内。2、宗地不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如宗地在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且发布过征地拆迁通告,则严格按照通告要求不再对拆迁范围内的抵押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审批。3、宗地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动工竣工,未造成闲置。4、使用权人未擅自改变批准用途使用土地。5、属8.31完善用地应已取得审验意见可以办理后续手续,并已办完补缴价款等后续手续。6、无法院查封、有法院查封需进行解封。申请人申请宗地抵押登记时窗口接件工作人员首先会按流程对照上述问题逐一进行排查,如无以上问题会向申请人正式发放抵押要件清单,申请人按清单内容备齐资料后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双方共同申请抵押登记。2016年10月13日我分局接到西山区政府转来云南昌兴被服有限公司的申请书。经对地块信息进行了解后我分局向区政府上报了《云南昌兴被服有限公司用地能否抵押的回复》内容如下:经向马街国土所了解该宗地位于兴苑路与海源南路交叉口在西山区53号片区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该片区2012年11月2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征地公告》,根据该公告第五条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片区收储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林木、房屋及其它设施应保持现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各类建(构)筑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及其权属;建立新的土地、房屋租赁关系;抵押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在收储征收土地范围内植树或种植其它植物。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的规定,该宗地不能办理抵押登记。且该宗地属于8.31完善用地,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完善已出让土地补缴土地使用出让价款的意见》:“2014年12月31日前未申请办理补缴价款手续、未取得审验意见及按照现行城市规划土地用途由非经营性用地变更为经营性用地的,全部由储备机构纳入政府储备。”经查,该宗地未取得审验意见不能办理后续手续,应由储备机构纳入政府储备。

下一步工作方向

为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抵押登记,确保土地抵押登记的严肃性、严谨性,同时为保护抵押权人、抵押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瑕疵而引发社会矛盾,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法》(2007年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云南省土地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件清单对西山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抵押登记,所有登记结果均需接受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的督导,审计署的审计。

此宗地不能抵押是因为受限于位于已发布拆迁通告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且8.31用地未取得审验意见不能办理后续手续的规定。而您所提及的城中村改造从开始到现在有10年左右了,这样的局面已僵持了10 年的相关问题其根源在于法律制度未能满足现实形势的需求,而法律制度涉及国家层面的设计,应当交由国家权力机关解决,容不得一个只做登记业务的机构或相关人员进行曲解和擅自执行。我分局的登记部门作为各项登记政策法律法规定坚定的执行者和忠实的捍卫者,不可能违反相关规定为不能抵押登记的宗地办理抵押登记。请您见谅。

我分局一直把开展抵押登记摆到支持企业发展、服务西山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上,对于符合登记的宗地,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得到企业的好评。对于不符合登记的申请人做到解释耐心细致有理有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以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山分中心将按照国家和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在西山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欢迎申请人持符合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昆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山分中心将竭诚做好服务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毛晓春 电话:68236558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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