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处发[2017]46号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陈桂莲)
(A类)
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文件
处发〔2017〕46号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答复
尊敬的陈桂莲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白马小区近华浦路维修的建议》,已交我处研究办理,我处作为主办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现将意见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白马小区近华浦路段(北从云山路起,南至大观路),其中丹霞路至大观路段原为白马小区内部道路,自与大观路打通通车以后,已属承载社会车辆及公共交通车通行的城市交通主干道,且打通后近10年来从未进行过维护与管养,道路坑凹不平,特别雨季来临,影响过往车辆的行车安全,且道路两旁的人行道大部分地砖松动、损坏较多,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白马小区西房物管公司无力管养、维修该条道路;棕树营街道办事处也无专项养护维修资金及专业管理人员。
二、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代表建议,我处高度重视,一是积极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联系,把近华浦路段(北从云山路起,南至大观路)情况上报至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和区重点工作和创建活动指挥部,2017年6月,由区城管综合执法局组织安排施工单位对近华浦路(丹霞路至大观路段)破损、坑槽路面进行修复,截至目前机动车道的修复工作已全面完成,人行道道砖损坏部分的修复和铺设工作正在进行,已对损坏的道砖进行替换;二是近华浦路(云山路至丹霞路段)由办事处安排施工单位对人行道道砖损坏部分进行修复和铺设。三是按照《西山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计划,近华浦路将于2018年进行道路交通及绿化工程整治。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工作中,我处将积极协助区城管综合执法局,保障施工队正常有序的施工,尽快完成近华浦路段的修复工作,同时结合创文工作要求,落实“门前三包”,规范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确保辖区近华浦路路段交通整洁有序,使居民出行更加便利。
联系人及电话:魏洁珉 65392577
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