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2008年以来,我区先后在海口、永昌、棕树营街道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工作。至2016年底我区共有23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社区为平台,服务进万家”的居家养老工作格局。各服务中心从开始运营到目前,总计接待服务老人近10万余次。
由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编制,所以也无法配备工作人员,只能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由于各级没有资金投入运营管理,只能采用公建民营方式运营,为了维持中心正常运转,即使项目实施主体单位不收取承包运营费用,运营方也必须适当收取费用,才能维持运转,因为面对的大部份是老年人,收费相对困难,导致到中心的老人减少,体现不了项目的公益性,运营方收入更低,造成恶性循环,不能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作用。
二、下一步
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昆明市2016年底出台了《昆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作模式。为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有效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爱心食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计划今年在全区10个街道开展居家养老社区(村)“爱心食堂”建设试点工作,我局拟定了《西山区开展社区(村)“爱心食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及相关规定和建设管理考核评分表,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