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西山区山区农村互助养老机构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8-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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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建立西山区山区农村互助养老机构,由政府补贴建院,村筹措经费补贴运转,凡年满60周岁、生活能够自理的独居老人,由其子女与村委会签订相关协议即可免费入住,其吃饭、穿衣、医疗等由子女出资。此项建议不符合目前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习性和传统观念,山区农村老年人绝大部分均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并且建院投入资金大,农村社区后期的运行资金缺口更大,养老机构无法正常运行经营下去,实施过程中难度比较大。我区目前现有的3家集体出资办的公办敬老院,主要是集中供养农村五保老人,现均无老人居住,一直闲置。
作为新兴事物,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需省、市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面临着保障资金不足、发展项目单一等问题,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亟需进一步规范和扶持。省、市开展居家养老项目及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工作是每年按计划进行,逐年增加推进,今后我区会积极争取省、市资金和分配数量,逐步开展我区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项目建设,更加重视我区山区留守和空巢老人的现实压力,努力解决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严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