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8-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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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实地调研,不断加强政策支持和宣传引导。目前,全区已建成10多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对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是就我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使用存在发展不平衡的情况,海口片区在完善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手续后,已建成投入使用农村公益性公墓8个,并且除1个回族公益性墓地外,其余7个已通过发改物价部门批准收费标准,8个公墓已全部正常投入使用。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根据《昆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时应当事先征求规划、国土、发改、住建、滇管、林业、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后报区民政审核和审批。鉴于提出的需要750万元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受益单位统筹。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区民政局将立足本职,全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工作,指导街道、居委会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并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向区政府请示拨付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