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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5116516-201612-480926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6-12-21 00:00
名 称: 关于全面推进西山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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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西山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12-21 00:00 浏览次数: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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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6〕25号)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昆政办〔2016〕8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公开。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提高依法公开工作水平。

——坚持服务优先。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提供优质政务信息服务,扩大公众参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坚持创新推动。坚持把创新突破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创新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载体形式和方式方法,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坚持正面引导。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以政务公开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

(三)工作目标

2016年,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强机构整合和力量配置,深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重要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到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推进“五公开”工作

1.推进决策公开。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引导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决策,增强决策透明度。决策作出后,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有关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相对集中公开机制,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要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

2.推进执行公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提出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工作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和任务节点,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以适当方式定期公开意见采纳情况。建立督查、审计工作公告制度,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执行坚决、落实迅速、效果显著的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促进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3.推进管理公开。健全清单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审改牵头部门要将更新内容向社会公开,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事权和职能,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推动执法部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救济途径等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开执法结果。推进市场监管公开,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社会信用、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执法检查、问题整改、事故处理等监管信息。按照市级“信用昆明”建设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信息,以及行政处罚、严重违法、抽查检查等信息进行网络公示,实现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情况公开,重点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减灾救灾、慈善事业等信息。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加大扶贫对象、扶贫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4.推进服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目录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服务窗口要通过显示屏、发放办事手册等方式向办事人公开服务事项。制定发布工作标准和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建设网上办事大厅,充分发挥网上办事大厅的作用,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也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内容须包括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等要素,清单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定全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教育、卫生计生、交通、社保、环保、农业、文化、体育、科技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制定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依托政府网站搭建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服务平台。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开,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事项的方式、操作模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信息,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及综合信息平台,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法规、推介项目名单、示范项目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

5.推进结果公开。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对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议、政府文件决定事项落实结果,要以情况报告或图表图解的形式在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开展网上调查等多种方式,对重大决策落实结果进行科学评估,并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公开评估调查结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工作实绩取信于民。

(二)扩大政务参与

1.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强化政府数据统筹管理,统筹政府信息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以推进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及民生凭证类档案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共建共享为重点,整合各类政府信息资源库。积极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利用,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编制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与指南,明确共享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法,制定数据开放计划,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充分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加强政府与企业、社会机构间的合作,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依托专业企业和个人开展政府大数据应用。

2.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5〕116号),建立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全面推行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传播作用,更多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抓好重大政策信息的解读发布,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规范政策执行行为,推动政策落实执行。加强专家库建设,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抓好政策解读宣传宣讲,健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3.加强政民互动和扩大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网络回应人”制度和政民互动平台,与人民群众互动交流,在答复咨询、解决诉求的基础上,主动征求意见、提供信息,进一步拓展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对公众反映事项比较集中、涉及面广或意见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地区和部门发提示函,督促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高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水平。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当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度,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覆盖范围,促进政务公开向社区、企业、医院、学校延伸。

4.强化舆情收集处置和回应社会关切。要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力量监测舆情发展,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到重大公共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舆情以及其他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重要政府信息,负责处置的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权威信息。

(三)夯实平台建设

1.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构建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通过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实行审批和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做到利企便民。政府门户网站要通过网站链接、数据交换等方式,整合政府部门网站重要信息内容和有关应用系统,推动数据资源开放,开展政务等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工作,接入成熟度高、操作便捷的新媒体平台,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作用,方便群众获取。

2.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强现有政府网站的集约化、标准化建设,强化网站安全保障,按照市级网站建设标准和要求,规范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增强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统计分析,真正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之间、政府网站与商业网站、新闻网站之间的联动,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公开的重大政策信息,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涉及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涉及到的部门网站要及时转载、链接。按照市级“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网站要迁移到市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中国昆明’政务站上”的相关要求,积极与市级业务部门对接,确保我区政府门户网迁移工作顺利完成。

3.打造政务公开新媒体平台。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和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拓宽政府网站信息传播速度和范围,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个性化设置议题,突出新媒体特色,不断创新方法手段,切实增强传播效果。做好“昆明西山发布”微博微信的运行维护工作,实现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着力推动我区重大部署、重点工作和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

4.强化政府公报的权威发布功能。办好政府公报,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刊载政府公报网络版。加强对政府公报的管理和利用,定期对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收到政府公报并及时上架利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满足基层群众查阅借阅需求。

5.强化网络问政平台建设。管理好“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和“12345”区长热线,充分发挥热线平台的沟通作用,为公众了解政务信息,参与建言献策提供良好的平台,通过热线电话平台及时整理社情民意,发挥分析民情预警和决策问效功能。

6.发挥主流媒体作用。要善于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对外公布。分管负责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级各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要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做好统筹指导,有效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本实施意见出台本系统指导意见,探索推进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有效性标注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严格落实“五公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要求,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扶贫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形式等要件。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公开方式、公开时限等方面的意见,随公文一同审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书面征求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意见。由部门起草拟以政府名义印发的公文,由部门明确公开属性和方式,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部门报文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和方式的,或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区政府办公室作退文处理。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会议议题,各部门在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和公开方式的意见,随同会议方案一同报批。每年要对本部门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公开,应主动公开但作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主动公开,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区政府政务公开主管部门。

(四)加强教育培训。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增强公务员的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每年通过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对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五)强化考核监督。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作为单项指标,加大分值权重。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对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领导,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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