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昆政办发〔2022〕49号)精神,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做好西山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西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附件)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行政许可
《西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大力清理变相许可。此前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各部门要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二、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区政务服务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规定,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各部门要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各类清单的协调联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调整的,有关清单目录要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三、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是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重要基础。各部门要根据清单内事项的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要依法依规实施全覆盖、全过程重点监管,守牢质量和安全底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对列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杜绝监管盲区。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未明确监管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定监管主体。实行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的事项,仍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对多部门共同监管的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
附件:西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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