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茭菱路668号二楼办公用房招租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茭菱路668号二楼办公用房
招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昆明市西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对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668号二楼办公用房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一)地理位置:该区域坐落于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668号,地处城市成熟商圈,周边交通便利,临近多条公交线路站点,人流量稳定,具备良好的经营潜力。
(二)面积规格:二楼办公用房可出租面积约360平方米。出租区域格局规整,采光通风条件良好,内部空间可根据经营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利用。
二、租赁形式、期限及租金标准
(一)租赁形式:以整层为单位进行出租。
(二)租赁期限:本次租赁期限5年,自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租金标准及支付:租金一年一缴。二楼办公用房月租金单价不低于22元/㎡。标的物招租底价以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面积和地段综合市场值来核定,具体数据详见附件1,意向承租方报价不得低于该金额。租金支付周期为年付,承租方需在每个支付周期开始前30日内将当期租金足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首年支付应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15日内)。承租方须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应付款项。若未按时足额支付,承租方承担出租方相应损失,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招租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竞租人应遵守本办法、出租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一)竞租人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自然人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竞租人须具备良好的经济实力,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且租赁用途须符合办公性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竞租人近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三)租赁用途:限办公等合规业态,承租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我区产业政策,不得用于:经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高污染、高噪音等行业;开设娱乐场所(如KTV、游戏厅)、餐饮(产生油烟扰民的)、网吧、棋牌室等;从事传销、非法集资、赌博等违法活动。
四、招租流程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本房屋长期对外招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招租信息持续有效,直至出租人与承租人正式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本招租活动即自行终止。
2.报名材料
(1)个人报名:需由本人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单位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字或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本人签字确认)。
注:除以上材料外,报名个人或单位还应提供竞租人资格要求对应的其他证明材料和承诺书(附件2)。
(2)租赁计划书。计划书中需说明承租租金、租赁用途、具体租赁方案、资格承诺。
【报名方式】:报名需携带装订好的报名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人当面送达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茭菱路668号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局办公室。
报名材料经招租方审核不全的,应在收到招租方通知后3日内完成补交。
(二)资格审核与承租规则
1.资格审核:招租方自收到报名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2.承租规则
(1)唯一竞租:若仅有一名意向竞租人,招租方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于审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该竞租人。
(2)多人承租:如报名的竞租人超过两人(含两人)的,招租方将按照承租价格最高者确定竞得人,并通知竞得人现场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招租方、竞得人、监督方各持一份。
如报名的竞租人承租价格相同,将按规定组织现场竞价。竞租人以举牌方式进行报价,一经报价便不可撤销。竞价时,主持人有权对加价幅度作调整。竞价人出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出价最高者(同等价格下通过抽签确定竞得人)由主持人宣布为竞得人。一经主持人宣布为竞得人,即确认交易成功,竞得人即为竞价标的承租人。
竞价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并在西山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xs.gov.cn/)进行公示。
(三)签约流程
1.签订确认书:确定竞租人后,招租方将通知其到现场签订《承租确认书》(一式三份,招租方与竞租人各执一份,另一份按规定归档)。
2.签订租赁合同: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竞租人须凭《承租确认书》及承租保证金缴纳凭证,在30日内与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
(四)违约责任
竞租人逾期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明确表示拒绝签订的,均视为违约。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已收取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承租保证金相关事宜
(一)承租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成交年租金金额(首年)的10%。
(二)承租保证金的提交形式:竞租人应转入出租方指定的账户(指定账户为:户名: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0112015116882X)。付款人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附言注明“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茭菱路668号二楼办公用房租赁承租保证金”。
备注:承租保证金在《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签订后退还。如竞租人逾期或不签订租赁合同,均视为违约,已经收取的承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铺面使用限制
(一)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城市管理规定及出租方相关要求,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承租项目须符合周边环境功能定位,不得开展产生排污、噪声、粉尘、异味等扰民项目,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公共利益。
(二)承租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须事先提交符合法定标准的书面方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且严禁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三)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标的物转租、转让、分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四)若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且不予续租。出租方有权将违约方列入租赁“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后续租赁项目,且承租方须赔偿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自行承担铺面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管费、水电费等),具体承担费用由出租方、竞租人、第三方物业公司协商确定。
(二)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政府征收征用、房屋确权、管理权限变更或出租方搬离等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出租的,出租方将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双方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并退还剩余租金,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在该范围内的装修、设备及设施由其自行处置,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三)租赁期内,因承租方及其从业人员、访客过错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治安事件、消防问题、第三方侵权或违反环保规定引发的行政处罚等情形,造成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出租方被追责或产生法律纠纷的,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对承租方过错导致的任何后果均不承担连带责任,且有权从承租保证金中扣除应赔偿金额。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自行对铺面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经营风险等进行充分了解和评估,一旦报名即视为对铺面现状及招租要求无异议。
(五)因该房产土地产权归属于西山区税务局,若后续该房产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应根据政府和产权人工作要求开展后续管理运营工作。
(六)租赁期满,出租方有权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因竞租人存在违约行为、欠费、损坏铺面主体结构及设施设备等情况,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本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告内容由招租方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871-68046902、68046901
附件:
评估报告
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0日
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