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及《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版)》《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严格精准规范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安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以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为抓手,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并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强化执法检查沟通协调机制,构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一个监管执法主体的执法模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频率高的现象发生,减轻生产经营单位负担,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通过严格规范执法,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促进全区安全生产稳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体目标为:纳入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做到有违必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督促整改,运用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日常监管检查,确保完成年初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
(三)工作任务
一是严格实施执法检查程序。严禁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实施执法检查,辅助人员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开展辅助工作。执法检查实施前,要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告知听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复议诉讼、结案归档等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罚有据、裁量合理、程序闭环,避免出现多次检查对同一事项提出标准不一、互相矛盾的整改意见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粉尘涉爆(含金属粉尘、木粉尘和粮食粉尘等)、有限空间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扎实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双控预防机制建设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培训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当前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抓住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金属熔融冶炼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工业园区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积极引导推动各类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四是突出执法检查重点。开展重点时段集中执法检查。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暑汛期、国庆等特殊时段,根据季节和时期生产经营特点,精心组织策划集中执法检查,依据执法事项目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建立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履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和其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高风险事项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督促推动企业“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五是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按照要求开展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专项行动,聚焦乱检查、乱执法、乱处罚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推动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不以调研名义开展执法检查,不违规向基层摊派隐患排查任务。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执法全过程监督,利用信息化系统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未经批准不随意更改删除执法信息化系统相关信息。推行采用视频等形式记录执法检查过程,充分发挥音像记录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探索推进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依法降低执法检查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六是指导规范街道办涉企安全检查。推动街道办严格依据法定权限或授权开展执法检查,对不属于街道办职责范围或街道办不能有效承接的事项,不得由街道办承担,着力破解基层“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条线管理和业务指导,推动街道办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坚决避免“打卡式”“交差式”等低效检查方式。已经执法检查过的企业,街道办原则上年度内不再针对该企业的同类执法事项进行重复检查。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数量
西山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在编人员32人,持有执法证件人员 27 人。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第八条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西山区应急管理局实际纳入计算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25人。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202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日共计2382工作日。
1.总法定工作日(62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6250个工作日。测算依据如下:(365天/年-52 周/年×2 法定休息日/周-11 天法定假日)×25 人=6250个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252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包括:组织或参加学习、会议、灾害事故应急现场处置、汛期、冰冻期、享受法定年休假、机关综合性工作(公文处理、分析总结、迎检考核等)、机关值班。
3.其他执法工作日(1348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事故调查处理及评估、法治普法、宪法宣传周、六月安全月宣传活动、投诉举报、信访件处理、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参加省、市应急系统组织的异地交叉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施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审查)。
4.监督检查工作日(2382个工作日)
测算依据如下: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执法工作日,即:6250-2520-1348=2382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一)重点检查单位范围
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150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建设在大型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大型水源地、重要铁路和公路以及大型居民区等重要生产生活设施上游的尾矿库;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
(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
(4)铝加工(深井铸造)生产经营单位;
(5)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单位;
2.近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3.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6.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本计划将纳入西山区应急管理局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执法范围。
(二)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高危行业和其他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常见风险或重点岗位部位、作业环节和管理中易发多发的违法问题,各监管科室在编制具体监督检查方案时应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四、一般检查安排
(一)一般检查单位范围
1.本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对辖区内负责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及检查频次
2026年计划监督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工商贸企业、中介培训机构)。由各监管科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进行随机抽取检查,随机抽查的单位年度最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其他部门主动联合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具体数量按照其他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确定,检查数量不计入本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高效编制并实施检查计划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并结合省、市计划高效编制本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保相互衔接,避免一企多查;及时报批、备案,并在“互联网+执法”系统备案当年执法计划;严格对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检查范围和时间节点,科学统筹执法力量,合理安排检查频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加重企业负担;要不断健全隐患问题整改跟踪机制,落实好隐患问题销号管理机制,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落实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要求及《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要求,谨记“凡检查、必审批”“凡检查、 必通知”。规范填写、报批《行政检查审批表》、《行政检查通知书》,落实好“扫码入企”要求, 做好普法工作,填写《应急管理法治普法记录表》,并邀请企业填写《昆明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卡》;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和检查频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对象原则上从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选取;认真执行“企业安静期”制度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
(三)实行审慎包容监管
坚持教育引导和惩戒相结合原则,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不检查、不报告、不整改,应急管理部门后期抽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主动为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和政策,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数字技术赋能,充分运用好“互联网+执法”系统及“应急宝”APP 开展好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好“两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实施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程,以规范高效的执法行为促进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四)严肃执法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10 个严格”“26 个严禁”要求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恪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
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行政执法一刀切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通过以案释法、集中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公众安全意识。
附件1:2026年度重点、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
附件2:相关文书模板
附件3:监督检查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