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08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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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何芳
审核:王伟
终审:林贤宝
一、背景依据
根据《昆明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政府指定责任部门相关工作的通知》及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结合西山区实际,制定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现就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解读如下:
二、目标任务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自2024年11月6日起施行,明确了各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职责。针对区级部门职责分工的政策解读,通常是对法律条款的细化落实,旨在厘清区级职能部门(如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交通等)在噪声污染防治中的具体职责,避免职责交叉或监管空白。
三、主要内容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一)总则: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区级职责分工。
(二)职责分工:对13条各部门职能条款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
四、涉及范围
适用于西山区各职能部门职责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