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7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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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余俊源
审核:杨博杰
终审:刘江武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5日施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明确,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