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废止《西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1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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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杨建华
审核:高超
终审:吴晓琛
昆明市西山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废止《西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公示
经昆明市西山区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研究,《西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自2017年7月20日起生效执行,试行期三年,由于目前该管理办法试行期已过,且自2019年起,西山区按农业农村部及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不再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现废止《西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文件,以此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从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2月1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西山区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办公室反映,电话:68228102。
附件1: 西山区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西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关于废止《西山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情况说明
昆明市西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