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西山区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公告》的解读材料
按照昆明市水务局下发的《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昆明市西山区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公告》经区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下面对相关情况进行解读说明。
一、划定范围
西山区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范围为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工程26座,其中碧鸡街道6座〔小(一)型水库2座,牛鼻村水库正在扩建中〕,海口街道6座,团结街道14座〔小(一)型水库2座〕。具体为:小(一)型水库4座,分别为杨梅山水库、明朗水库、三家村水库和牛鼻村水库(扩建中);小(二)型水库22座,分别为力哨水库、大坝水库、青龙潭水库、马水河水库、小村塘子水库、霞龙潭水库、茨沟花山坡水库、茨沟水库、大墨雨水库、黑泥凹水库、里母高水库、里高水库、长坡水库、富善大闸水库、古莲大闸水库、黑荞母水库、小黑桥水库、尖山水库、东母沟水库、达家箐水库、云龙寺水库和上哨水库。
二、划定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规章,相关规划,主要政策文件及技术规范为划定依据。
三、划定程序
西山区水库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由西山区水务局负责实施划定工作,形成《昆明市西山区小(2)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报告》。西山区水务局于2021年3月30日邀请相关专家及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西山区自然资源局、西山区农业农村局,碧鸡、海口、团结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于2021年8月10日致函西山区发展改革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西山区自然资源局,碧鸡、海口、团结街道办事处征求意见;于2021年9月30日通过西山区政务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专家审查及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昆明市西山区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公告》,报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查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划定结果
本次划定水库工程26座,共划定管理范围面积2882466.02平方米,其中:坝区管理范围面积447049.66平方米,库区管理范围面积2435416.36平方米;共划定保护范围面积5620512.22平方米,其中:坝区保护范围面积1765604.4平方米,库区3854907.82平方米。
相关文件:昆明市西山区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