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2021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型升级发展旅游业实施细则
为紧盯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旅游六大要素品质,按照“做强核心、做精三廊、联动功能板块、做特产业集聚区”的思路,着力构建“一核、三廊、四区、七重点(产业集聚)”的发展结构思路,以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智慧化、全域化、融合化为目标,积极寻找文旅产业链各环节的对接点,推进西山区旅游业品牌化发展,努力把西山区打造成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活力核心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山区2021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规定,结合西山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在西山区实施旅游产业品质提升、开展A级旅游景区创建,申报转型升级发展旅游业补助资金的企业,必须在西山区正常生产经营的涉旅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
第二条 扶持措施
(一)鼓励A级旅游景区创建。对通过验收取得资格的3A、4A、5A级旅游景区,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区级再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
(二)鼓励旅游品质提升。对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的酒店,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区级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补助;对新评定为云南省精品酒店、五星级旅游民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
第三条 申报要求
(一)实施A级旅游景区创建。申报主体实施A级旅游景区创建,通过市级、省级、部级验收取得3A、4A、5A级旅游景区资格的企业符合申报内容条件。
(二)创建星级酒店、精品酒店、星级旅游民宿。取得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相关评定证书,新评定为三星、四星、五星级的酒店,符合申报内容条件。取得省级、市级相关确认文件,新评定为云南省精品酒店、五星级旅游民宿的,符合申报内容条件。
第四条 申报材料
(一)申请书;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取得3A、4A、5A级旅游景区,三星、四星、五星级酒店的资格证明文件,以及获评云南省精品酒店、五星级旅游民宿的证明文件;
(五)承诺书。
以上材料中,书面申请、承诺书提交原件各2份,其余材料提交复印件各2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其余原件提供查验。
第五条 申报流程
(一)企业向所属街道办事处申报,街道办事处负责接件并初审,在接件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报送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街道和相关部门意见,梳理拟补助企业名单,报请区委、区政府审核。
(三)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后,由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流程拨付至企业。
第六条 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由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根据国家和省、市、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适时作出调整。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西山区2021年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型升级发展旅游业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