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年7月13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西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20〕6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精神,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2020〕32号)工作要求,为提升西山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推进我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全覆盖,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基本建成覆盖基层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的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形成体系完备、制度健全、平台规范、队伍专业、保障有力的政务公开新格局,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陈瑞斌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西山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督促开展区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工作任务
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待制定的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规范编制完成区、街道两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西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