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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610-111992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6-10-13 13:38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生环不罚〔2026〕4-9号 当事人名称: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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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生环不罚〔2026〕4-9号 当事人名称: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

发布时间:2026-10-13 13:38
字号:[ 大 中 小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周颖坤      审核:谢加瑞      终审:曾广飞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昆生环不罚〔2026〕4-9号

当事人名称: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

经营者:骆X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112MA6M6WCJXP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半岛小区三期20幢第1-2

层商铺24号

我局于2026年7月3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持有昆明市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口腔诊疗服务。2021年7月6日,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云环辐证[A0427],有效期至2026年7月5日)。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你单位在未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射线装置(医用牙科X射线机,型号:SS-X9010DPro-3DE,属Ⅲ类射线装置)开展诊疗活动。

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明:

一、现场检查照片4份;拍摄时间:2026年7月30日;制作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现场执法及现场检查情况。现场负责人对现场检查情况确认;

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制作时间:2026年7月30日;制作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2026年7月30日对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需继续使用射线装置开展诊疗活动依法需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对该诊所未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的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

三、调查询问笔录2份。制作时间:2026年7月30日;制作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明内容:执法人员对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证》到期需继续使用射线装置开展诊疗活动依法需要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对该诊所未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的违法事实进行调查询问;

四、廉政监督卡原件1份。作出时间:2026年7月30日,作出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据证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实行廉政责任、廉政承诺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监察(现场检查)廉政告知与承诺制;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提供时间:2026年7月30日;提供单位: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证明内容:证明公司主体;

六、经营者身份证明1份。提供时间:2026年7月30日;提供单位: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证明内容:经营者身份证明;

七、授权委托书1份、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提供时间:2026年7月30日;提供单位: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证明内容:受委托人身份;

八、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1份。提供时间:2026年7月30日;提供单位: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证明内容:该诊所《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及使用的医用射线装置型号;

九、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1份。提供时间:2026年7月30日,提供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证据证明:当事人确认的送达地址;

十、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系统截图。提供时间:2026年7月30日;提供单位: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证明内容: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属于微型企业。

十一、关于行政处罚项目涉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查询结果的意见1份。作出时间:2026年8月5日,提供单位:局环境管理科。证据证明:分区管控单元所在的级别;

十二、关于昆明市西山区玖蕴口腔诊所线索移交1份。提供时间:2026年7月28日;提供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环境管理科;证明内容:案件线索来源。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9年修订)第十三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持证单位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的规定。本应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的”的规定予以处罚。

鉴于你单位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在我局检查后积极整改,已于2026年8月19日依法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延续手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依据该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你单位如不服本不予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不予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昆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你单位进行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遵纪守法;

(二)加强对单位负责环保工作的直接负责人的法律业务培训,增强守法意识,提升业务水平。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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