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冉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给排水设备及其他设备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云南冉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给排水设备及其他设备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冉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给排水设备及其他设备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冉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给排水设备及其他设备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产业园区长坡片区(昆明长坡泛亚国际物流园区)第一期第1号楼层05号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云南冉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适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使用海口产业园区长坡片区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1875.82m²,设置1条生产线,建设切割区、焊接区、打磨区、涂装区、办公生活区等配套设施,年产水处理设备、给排水设备及其他设备50套。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5.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安装、辅助设施及环保设施建设,工程量较小,施工场地产生的少量扬尘通过严格管理、文明施工,施工作业时尽量关闭门窗,每日对车间洒水降尘,及时清运建筑垃圾等措施控制。场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依托园区已建成的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维修保养,施工安排在昼间,禁止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使用高噪声设备时关闭门窗,施工场地车辆出入低速、禁鸣。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不涉及土石方开挖,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可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处置率达到100%。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涂装废气经“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风机风量5000m³/h,集气效率90%)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因排气筒高度不能达到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建筑5m以上的要求,排放速率严格50%执行。
无组织废气:切割、打磨粉尘经厂房阻隔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5%)后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涂装废气呈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食堂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标准。
(二)废水: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园区已建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近期由园区统一处置,待云南海口产业园区(长坡片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不设置废水排放口。
(三)地下水: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进行重点防渗处理(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K≤1×10⁻⁷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其余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地面混凝土硬化);运行期定期检查厂区防渗设施破损情况,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四)土壤:与地下水采取同步的分区防渗措施,切断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运行期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杜绝非正常情况发生,避免污染物进入土壤及地下水含水层。
(五)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备加装基础减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和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并定期检修维护设备。项目仅昼间运营,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六)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规范收集。金属边角料、废弃零件、金属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隔油池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漆沾染物及过滤介质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七)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油漆、润滑油、废润滑油,环境风险潜势为Ⅰ。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采取危废贮存库防雨、防渗、防流失并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渗漏托盘,规范危险化学品管理,加强设备电气线路检修、防火防爆等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备案,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宣传和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冉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处理设备、给排水设备及其他设备加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6958 0871-68224474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