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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608-11114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8-26 16:09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220kV车家壁变昆明地铁5号线福海牵引变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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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220kV车家壁变昆明地铁5号线福海牵引变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6 16:09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梁蕊      审核:李慧      终审:孙健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220kV车家壁变昆明地铁5号线福海牵引变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220kV车家壁变昆明地铁5号线福海牵引变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20kV车家壁变昆明地铁5号线福海牵引变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普坪社区(220kV车家壁变电站站内)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昆明供电局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期工程在已建220kV车家壁变电站110kV配电装置区(北向出线场地,自西向东第1个出线间隔)扩建1110kV出线间隔至110kV福海牵引变,并配置相应的保护及通信设备

项目总投资13.9万元,环保投资13.9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变电站施工土石方或散体材料运输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6)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二)废水:

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2)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3)变电站施工土石方或散体材料运输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4)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5)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6)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三)噪声:

1)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施工作业应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2024年版)》(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公告2024年第40号),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进行施工,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3)优化施工方案,建议施工机械布设位置与施工场界的距离不低于8m,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依法限制夜间施工。

4)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

(四)固体废物:

1)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存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封闭贮存;建筑垃圾分类堆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扬尘等)。

2)变电站间隔等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当地有关部门指定的堆放地点,严禁在站外随意弃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3)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

(二)废水:运营期变电站依托站内已建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应维护变电站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变电站原值守人员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三)地下水/

(四)土壤/

(五)噪声: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变电站运营期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六)固体废物:运营期变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外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变电站内铅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七)环境风险:加强对总事故贮油池及其排导系统的巡查和维护,做好运营期间的管理工作;对于产生的事故油及含油废水不得随意处置,必须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妥善处理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220kV车家壁变昆明地铁5号线福海牵引变配套110kV间隔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6958   0871-68224474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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