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三)负责中共昆明市西山区委、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涉法事务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指导、监督区委、区政府各级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协助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洽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全区10个街道司法所为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区社会矛盾调处工作。
(十一)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