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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603-107643 主题分类: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6-03-26 15:45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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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发布时间:2026-03-26 15:45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曹雨荷      审核:朱天宇      终审:钱巍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棕树营街道办事处

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棕树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棕树营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符合法定的职责权限范围;

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具备可操作性和灵活性。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一)制定以本单位名义出台的或本单位起草、提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布或转发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编制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计划;

(三)决定涉及本单位的重要政策措施;

(四)涉及本单位的政府投资的重大社会公共建设项目;

(五)其他涉及本单位战略性、全局性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

(六)本单位认为应当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各承办科室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报党工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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