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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2512-104911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25-12-19 16:31
名 称: 西山区2025年误饮醇基燃料、甲醇中毒 风险预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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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2025年误饮醇基燃料、甲醇中毒 风险预警提示

发布时间:2025-12-19 16:31
字号:[ ]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沈嬿琳      审核:唐福禄      终审:喻南琴

液态醇基燃料甲醇的颜色、气味和口感接近白酒,容易被误当成散装“白酒”。多数情况下,醇基燃料甲醇与食用酒精均是透明无色液体,从视觉上不易区分。甲醇无色且与水互溶,气味与乙醇相近。如果管理不善,醇基燃料甲醇极容易与日常饮用的散装白酒混放错用错拿,造成误饮中毒事件发生。为严防误饮醇基燃料、甲醇中毒,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西山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现发布风险预警提示如下:

一、使用液态醇基燃料甲醇作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对于液态醇基燃料甲醇应专区存放、专人管理,严禁与食品、散装白酒等混合存放,并在盛装容器上张贴“有毒燃料”“严禁饮用”等醒目警示标志。同时,可在醇基燃料中添加有色染料,以便在视觉上与白酒产生明显颜色差异,防止误饮误食。

二、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白酒并索要票据,不要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日期的散装白酒,切勿私自勾兑、泡制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对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散装白酒和泡制酒,要高度警惕,不要购买食用。

三、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饮用白酒并索要票据,严禁在集体用餐中提供家庭自酿酒或来源不明、无合格证明的散装白酒,严防甲醇中毒和误饮醇基燃料中毒等事件发生。

四、饮用醇基燃料、甲醇中毒后,初期症状包括头晕、头痛、呕吐、腹痛、全身无力等,其中,视神经受损最为典型。消费者饮酒后,若发现有醉酒症状同时伴有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尽快送医。

广大群众若发现我区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白酒、生产经营无标识标签白酒、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白酒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0871-68183315进行投诉举报。


西山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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